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56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3〕136号
郭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广西区内异地医保住院报销便利性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便利性,我区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高位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22年12月底,广西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总人次累计3700万人次,全区1.6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均开展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中定点医疗机构0.3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3万家),日均结算量2.73万人次,日均结算金额3260万元。2022年广西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达998万人次,结算总金额达119亿元,医保基金支付76亿元。
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I5〕7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l6〕1号)要求,我区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病情需要转诊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向上一级转诊,先区内、后区外。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对需要转上级医院住院的疑难、危重患者,要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安排住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完善急慢分治转诊机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
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推行全区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一是简化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制定《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的“八统一”。二是建立全区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全区15个统筹地区于2021年10月全部开通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和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四种异地就医备案线上途径,其中,转诊转院服务事项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办理。优化异地就医医保政策。2022年,为适应新形势下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我区修订并印发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桂医保规〔2022〕4号),完善门(急)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异地就医等管理规定,提高自治区内转诊住院待遇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性和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执行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二是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可按照已备案享受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三是参保人员凭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四是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备案手续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五是提高自治区内转诊住院人员医保基金报销比例,转诊到自治区内住院的执行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
三、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功能。2021年,广西上线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备案查询功能,定点医疗机构只需要输入人员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备案到本机构异地参保人员信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反映无法查询,系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员未授权给窗口服务人员所致。
四、提供便捷异地备案服务。为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我区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申请人登录后进行参保地、就医地和备案类型选择、上传备案材料等操作完成申报,参保地医保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办理结果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码。申请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无需提供材料,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签署个人承诺书即可完成申报。
五、关于适当提高异地住院报销比例的建议。目前,我区各统筹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资源差异明显,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与发达省份比相对较弱,同时自治区内各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完全放开异地就医备案,一是容易导致无序就医,背离国家分级诊疗的要求;二是可能会造成部分统筹地区医保基金运行风险。
今年,我局实施“五减五免”为民办实事项目,正在推进取消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备案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参保人员区内异地就医便捷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承办人:梁丽军,联系电话:0771—572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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