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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3-05-10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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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2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桂医保函〔2023〕115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03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大地中海贫血防治综合保障力度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延长药品医保报销期限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应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2020年起,原省级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去铁酮属于原广西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未纳入国家药品目录。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问题,多次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调研和组织临床医疗专家召开座谈会,并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反映,局领导2次亲自带队赴国家医保局汇报广西地方病地中海贫血的用药需求,国家医保局相关司局同意我区在最后期限(2022年12月31日)将去铁酮调出医保药品目录。

二、国家药品目录实施动态调整,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2023年1月1日起,广西统一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去铁胺”和“地拉罗司”属于国家医保药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起我区落地实施《2022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目录内新增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注射用罗特西普”,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三、完善医疗救助政策,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为进一步减轻地中海贫血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自治区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地中海贫血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通过提高救助标准,将地中海贫血年度救助限额提高到10万元,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将地中海贫血新增纳入因病致贫风险医疗救助范围,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将救助对象自申请医疗救助之日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计入医疗救助范围,有效增强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

四、实施药品挂网新政策,提高医疗机构采购便捷度

我区于2022年4月起实施药品挂网新政策,实现企业承诺最低价挂网的应挂尽挂,目前“去铁酮”、“地拉罗司分散片(恩瑞格)”地中海贫血治疗药品品种均已成功挂网,医疗机构可灵活、便捷的自主选择采购药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地中海贫血患者的治疗保障,加强向国家医保局汇报,建议在国家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时,充分考虑广西地方病治疗用药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黄梦蕾,联系电话: 0771—572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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