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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7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3-05-10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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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07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桂医保函〔2023〕117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72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完善性侵害案件中被害未成年人心理康复治疗机制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广西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制度等为补充,医疗救助制度为托底保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所有参保人员均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我区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尽可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一是调整规范医保支付范围。落地实施2022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2967个西药和中成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括氯丙嗪、奥氮平、阿普唑仑等抗精神病、抗焦虑和抗抑郁类药品。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2022年版),共计13097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覆盖精神科相关量表检查、行为观察和治疗等精神心理卫生类项目。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心理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是完善全区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全区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实现病种范围、起付标准、待遇水平、认定标准、管理服务、基金监管“六统一”保障,严重精神障碍[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限重度)等精神疾病相关治疗用药185种、检查项目68项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

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对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不设封顶线的倾斜政策,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有效减轻参保群众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从保、减、救、防、帮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三重保障和综合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及时度和精准度。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年度救助限额最高可达10万元。

五是调整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由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扩展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从200元提高到300元,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获得感。

六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目前,《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中,明确规定心理康复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共有48项,其中39项为政府指导价项目,9项为自主定价项目,医疗机构按规定在实施治疗后进行收费,治疗后的相关费用可作为诉讼索赔的参考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定位,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综合心理康复治疗的临床需求,适当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黄梦蕾,联系电话: 0771—572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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