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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5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4-03-26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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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445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桂医保函〔2024〕42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韦涛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治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地中海贫血基因筛查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明确规定,医保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障支付范围。而地中海贫血筛查属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此,地中海贫血基因筛查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健康筛查等非治疗性的项目。建议有关部门在科学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关于口服去铁酮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工作,《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要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由于“去铁酮”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广西没有将“去铁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权限。现行的《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覆盖“去铁胺”、“地拉罗司”和“注射用罗特西普”等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地中海贫血治疗用药问题,多次向国家医保局汇报广西地方病地中海贫血的用药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有关情况,建议国家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时,充分考虑广西地方病治疗用药需求。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承办人:黄梦蕾,联系电话:0771—572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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