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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479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5-03-10 0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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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5479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桂医保函〔2025〕50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谢坚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无陪护住房的建议”(第2025479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设“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近期我区正在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接落实,同时将新设立“免陪照护服务”等价格项目,推动护理服务向更专业更优质方向发展。

针对不少家庭都存在的“一人住院,全家奔波”问题,医保部门增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由医疗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既有利于提升护理质量,也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属负担。“免陪照护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目前,该项目价格方案正在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中,拟在完成相关程序后,争取在今年上半年落地广西。

二、关于医保支付政策。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无陪护病房(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2024〕18号)规定,“免陪照护服务”属于非诊疗性质的服务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患者或其家属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

“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设立为护理行业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为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护理行业打开了新的预期空间,将整体优化护理资源供给,提高护理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望多方受益。同时,将激发老年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释放,推动老年健康等产业健康发展。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许坚,0771—572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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