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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7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5-05-22 15: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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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5007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桂医保函〔2025〕136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73号提案关于促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向“医养+”多业态养老服务融合转型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自治区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政策、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三项改革”有效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门诊实行职工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门诊单列统筹支付三重保障制度。目前,全区共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人多发的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病种、药品、诊疗项目“三统一”管理。同时,将72种适合门诊治疗、疗程费用高、个人负担重的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二是强化医保目录支撑。3159个西药和中成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肿瘤、慢性病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13331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覆盖慢性病治疗、医疗康复、疾病检查、手术操作、中医民族医等多个治疗领域,占全区可收费医疗服务项目的88.98%。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予以医保报销。三是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晚期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致瘫、骨折或骨关节损伤不能行动等行动不便、长期卧床不起或70岁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在家庭治疗的,可申请家庭病床治疗。四是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通过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等环节,纳入协议管理实行联网结算。目前,南宁、柳州等地共有152家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开通医保联网结算。五是建立医保基金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机制。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基础服务包收费标准为20元/人·年,其中,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按5元/人·年的标准支付,通过医保政策支持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建立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随访、健康咨询等服务体系。六是稳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24年,广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243万参保职工,基金支出2.7亿元,为2万重度失能人员减轻家庭经济负担。2024年8月,按照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北海市率先开展覆盖职工和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改革。2025年,研究制定《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全区按照三个梯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28年底前实现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七是优化医保经办线上线下适老化服务。在全区医疗保障服务大厅推广设置“长者无忧服务区”,开设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配置老年人专属服务设施,合理增设“爱心专座”,配备医药箱等应急设施,提供轮椅、放大镜、老花镜等设施,定期分析老年人的诉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个性化便民利民服务。设置老年人帮办窗口,对于老年人自行运用智能化方式不熟练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其操作智能化终端设备。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操作指导、资料代填代办服务,按需陪伴引导,为老年人提供亲情式、精细化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部门职能,不断完善广西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支持我区医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莫覃超,联系电话:0771-5727530,1830771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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