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505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桂医保函〔2025〕140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570号提案关于做大做强“温泉+”产业文章,助力“健康广西”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自治区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急难愁盼”问题,在国家医保局赋予的权限范围内主动作为,持续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非疾病治疗项目类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等,以及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因此,温泉疗养不属于治疗疾病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结合现阶段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实际情况,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不宜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预防保健的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好参保群众就医用药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莫覃超,联系电话:0771-5727530,1830771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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