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医疗保障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扎实推进改革,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医疗保险
2018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36.6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2018年,全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1001.03亿元,其中全区医保基金总收入58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8.47%;全区医保基金总支出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7.39%;全区医保基金累计结存697.14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33.65亿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177.6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63.49亿元。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数平稳增长。2018年,全区参加职工医保588.47万人,比上年增长5.7%。其中在职职工421万人,比上年增长6.16%;退休职工167.47万人,比上年增长4.56%。在职退休比为2.51,同比略微上升。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这三类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322.41万人、198.36万人、67.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2.94万人、0.53万人、8.26万人,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54.79%、33.71%和11.5%,构成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分别为584.9万人、3.57万人,分别占职工医保参保总人数的99.39%和0.62%。
2.基金收支规模扩大。2018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34.34亿元,比上年增长20%;基金支出17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5.86%。2018年职工医保基金征缴率为99.24%,与上年基本持平;征缴收入219.36亿元,占基金收入的93.61%,占比低于上年3.44个百分点。2018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129.67亿元,比上年增长9.7%;统筹基金支出103.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73%;统筹基金当期结存26.37亿元,累计结存156.03亿元。2018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104.67亿元,比上年增长31.79%;个人账户支出68.57亿元,比上年增长17.6%;个人账户当期积累36.1亿元,累计积累177.62亿元。
3.享受待遇人次减少。2018年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808.9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4.83%。享受待遇人次中,享受门急诊待遇、门诊大病待遇、住院待遇分别为2133.22 万人次、569.88万人次和105.84万人次,比上年分别增长-10.84%、25.05%、2.82%。
职工医疗保险就医人次医疗类别分布情况
单位:万人次
医疗类别 |
总人次 |
在职职工 |
退休人员 | ||
人次 |
比重% |
人次 |
比重% | ||
合计 |
2808.94 |
1654.91 |
58.92 |
1154.03 |
41.08 |
普通门(急)诊 |
2133.22 |
1404.31 |
65.83 |
728.91 |
31.17 |
门诊大病 |
569.88 |
209.81 |
36.82 |
360.07 |
63.18 |
住院 |
105.84 |
40.79 |
38.54 |
65.05 |
61.06 |
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人均就诊4.77次,比上年减少0.53次;住院率17.99%,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在职职工住院率为9.6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退休人员住院率为38.84%,比上年降低2.69个百分点。
4.就医选择继续趋向三级医院。2018年,全区就医人次为2808.94万人次,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职工分别为1016.81万人次、720.49万人次、1071.6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12.66%、-0.02%、0.47%,占比分别为36.2%、25.65%、22.01%和38.15%。2018年,全区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就医人次为569.89万人次,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职工分别为357.76万人次、136.75万人次、75.38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26.26%、42.02%、-0.92%。
职工医疗保险就医人次医疗机构分布情况表
单位:万人次
医疗机构 |
总人次 |
占比% |
在职职工 |
退休人员 | ||
人次 |
比重% |
人次 |
比重% | |||
合计 |
2808.94 |
100 |
1654.91 |
58.92 |
1154.03 |
41.08 |
三级医疗机构 |
1016.81 |
36.2 |
553.27 |
54.41 |
463.54 |
45.59 |
二级医疗机构 |
720.49 |
25.65 |
437.83 |
60.77 |
282.66 |
39.23 |
一级医疗机构 |
618.13 |
22.01 |
354.72 |
57.39 |
263.41 |
42.61 |
末定级医疗机构 |
453.51 |
16.14 |
309.09 |
68.16 |
144.42 |
31.84 |
5.统筹支付比例略有下降。职工医保住院费用中统筹支付71.4%,比上年下降2.76个百分点;个人自付27.66%,比上年提高2.86个百分点;其他费用支付0.94%,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支付72.49%,比上年下降1.41个百分点,高出三级医疗机构1.46个百分点。
6.住院报销水平稳步提升。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202.98亿元,比上年增长7.78%,其中医疗机构发生费用167.25亿元,个人账户在药店支出费用35.74亿元。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中,在职职工医疗费用66.46亿元,比上年增长5.78%,次均住院医疗费用9462元,比上年增长4.01%;退休人员医疗费用100.79亿元,比上年增长9.38%,次均住院医疗费用11951元,比上年增长11.3%。
普通门急诊、门诊大病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分别为32.63亿元、18.28亿元和116.34亿元,分别占支出的比重为19.51%、10.93%和69.56%,除普通门(急)诊比上年下降9.78%,门诊大病、住院分别比上年增长28.21%和11.27%。
住院费用中,药品费、检查治疗费、服务设施费、其他费用分别为44.36亿元、64.6亿元、7.24亿元、0.14亿元,分别占住院费用的38.13%、55.53%、6.22%、0.12%。药品费、服务设施费、其他费用占比下降0.81%、0.55%和0.54%,治疗检查费的占比增长1.92%。
7.次均住院费用持续增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占比略微下降。2018年,全区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为10992元,比上年增长8.22%,其中次均住院费用个人支付3040元,比上年增长20.68%。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分别为86.72亿元、25.5亿元、4.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22%、9.82%、22.62%,分别占住院费用的74.54%、21.92%、3.54%,占比分别比上年降低0.04个百分点、降低0.29个百分点、提高0.33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略有下降。2018年,参加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4548.22万人,比上年下降1.48%。其中成年人、中小学生儿童、大学生分别为3305.61万人、1213.17万人、29.4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36%、-4.88 %、-38.02 %,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72.68%、26.67%、0.65%。
2.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345.69亿元,支出249.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7%、18.48%。2018年,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结存96.58亿元,累计结存363.49亿元。
2018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670.14元,比上年增加58.58元,增长9.58%。
3.医疗费用持续增加。2018年,居民医保参加人员共享受待遇3271.28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居民医保人均享受门诊待遇0.58次,与上年基本持平。2018年,居民医保医疗费用412.8亿元,比上年增长21.92%;人均医疗费用908元,比上年增长23.87%。
4.住院率和次均住院费用均上涨。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为13.97%,比上年提高0.58个百分点;次均住院天数8.1天,与上年持平;次均住院费用5945元,比上年增长21.28%。其中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9356元、583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07%、21.2%,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321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基本持平。居民医保住院费中统筹支付53.8%,比上年降低0.59个百分点;个人自付46.19%,比上年提高0.58个百分点;其他费用0.01%,比上年增加0.05亿元。按医疗机构等级分,统筹支付按医疗机构等级分别为三级49.6%、二级55.54%、一级及以下59.94%。其中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支付56.83%,比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高出7.23个百分点。
二、生育保险
2018年,全区参加生育保险366.2万人,比上年增长8.16%。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44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基金支出14.39亿元,比上年增长5.81%;当期结余赤字0.96亿元,累计结存12.68亿元。
三、医疗救助
2018年,全区医疗救助基金支出7.49亿元,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84.15万人,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33.16万人次,全区平均次均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分别达到1686元、264元。
四、异地就医
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151.32万人次,异地就医费用20.98亿元。其中住院费用17.93亿元,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15.41%;次均住院费用15547元,是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的1.41倍。
2018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205.8万人次,异地就医费用73.53亿元。其中住院费用70.85亿元,占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18.76%;次均住院费用10203元,是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的1.72倍。
2018年,全区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834家,结算金额20.6亿元,日均直接结算663人次;开通区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2532家,结算金额73.91亿元,日均直接结算8819人次。
五、药品准入谈判
2018年,我区明确对使用36种国家谈判药品的医疗机构实行单独核算,同时将其中便于门诊治疗的18种口服类药品纳入我区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管理,实行病种年度基金支付,有效缓解了36种药品用药难问题。
2018年,我区将国家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范围和我区“各种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2018年我区31种谈判抗癌药医保报销11099人次,药品费用1.1亿元,医保报销0.72亿元,报销比例达到66%。
六、基金监管
2018年全区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462家,发现违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473家;查处医疗服务行为违规47108例、定点药店服务行为违规84例、参保人员违规23例。已完成对发现违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100%处置,完成对全部1157.35万元违规医保基金的100%追回。
七、医保扶贫
制定出台《广西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10年)》,明确了8项任务目标,7大重点举措,确保脱贫摘帽标准涉及医保指标全部达标。
2018年,中央财政拨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47亿元,(其中含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部分2.63亿元),自治区财政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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