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四级调研员龙以欣同志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作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青年业务骨干,龙以欣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执着坚守、实干担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努力奉献。
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龙以欣同志立足岗位职责,积极投身全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广西落地集采药品508个和医用耗材52类,年减轻群众就医负担130亿元。参与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合理调整中医诊疗项目价格,新增78项中医壮苗瑶等医疗服务项目,推动民族医技法传承创新发展。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挂网采购试点,提升相关医药产品进入临床使用便利度,为民族医药企业纾困解难。深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马山县古零镇羊山村定点帮扶,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讲解读,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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