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次总费用是291.96元,直接结算报销248.17元,自己只需要支付43.79元。”12月4日,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收费窗口,收费员告诉李先生,他的冠心病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直接结算成功了。李先生是湖南省岳阳市市本级参保职工,自2017年从单位退休后就长期跟随子女在广西南宁居住,李先生从2024年初诊断患有冠心病慢性病,这之前每个月药费都要自费结算,每次垫付药费300元左右,今天又来门诊开一个月药,在结算费用时,收费员告诉他,广西开通了冠心病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以后,我每个月到医院拿药就能即时结算报销,自己只需要支付几十元,可真是太省事了。”李先生高兴地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起,广西在原来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再增加开通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已取得上述10个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可在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为方便在桂居住、工作的外省参保人员能够就近就医,广西近年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区171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111个县全覆盖。
截至目前,广西作为就医地累计为31个省市参保人员提供直接结算服务9.38万人次,作为参保地直接结算22.48万人次,合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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