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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纳入我区医保报销范围

2020-04-22 16: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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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蜗纳入我区医保报销范围


据统计,我国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发病率超过1‰,由此推算,我区每年70万新生儿中,约有700名患有听力障碍,其中双耳重度至极重度听力障碍的患儿必须尽早植入人工耳蜗,才能正常听到声音,学会说话,获得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能力。目前,人工耳蜗设备费用每套约在5-20万元不等,给患儿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为减轻这部分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让患儿尽早融入社会生活,自治区医保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研究出台《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等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23号),明确电子耳蜗植入术、电子耳蜗编程2个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植入设备“人工耳蜗植入体+言语处理器”,按每套不高于56500元的价格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低于56500元的,按实际价格支付; 超过56500元的, 超出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并明确支付标准根据广西高值医用材料集中采购情况适时调整。

该政策的出台,充分发挥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效能,预计每年为全区重度以上听障儿童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2千万元,实实在在地减轻了部分特殊群体就医负担,让我区更多的重度以上听障儿童早日回归有声世界,健康快乐成长,助力健康广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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