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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今年起广西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

2021-01-08 18:15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新观察》     作者:郭锦钦 方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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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百姓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元的高额医疗费用,可能会让患者因病致贫。从2021年1月1日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提高至60%以上,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达50万元。

记者 郭锦钦:

什么是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从医保基金当中拿出一部分钱,当某个人因为大病发生高额的医疗费用时,经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后,个人自付的费用超过一定额度时就可以得到大病保险的“二次赔付”。不过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大病保险的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不含参加职工保险人员。

据了解,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通知》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全区统一为8000元,以后将根据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通知》明确,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按“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部分,支付60%;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支付70%;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80%”的标准支付,报销额度累进结算,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待遇保障处处长 吴华章:

比如说参保人员张某,他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了医疗费用30万元,其中符合我们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是26万元,假设他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最高的报销比例给他报销了15万元,那么剩下的费用当中,扣掉他的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最后,再把相应的费用进行分段的计算,那么他大病保险还可以给他报销6.66万元,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整个可以给他解决21.66万元的治疗费。

参保人张三: 2021年度医疗总费用是30万元

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是2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5万元

1、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费用为:26万元-15万元-0.8万元(起付线)=10.2万元;

2、0至5万元费用段的报销为:5万元*60%=3万元;

3、5至10万元费用段的报销为:5万元*70%=3.5万元;

4、10万元以上费用段的报销为:0.2万元*80%=0.16万元;

张三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为:3万元+3.5万元+0.16万元=6.66万元。

另外,针对广西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并取消封顶线。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待遇保障处处长 吴华章:

目前,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已经实现了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用的“一站式”、“一单制”的结算,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地推进包括医疗救助费用在定点医疗直接结算,进一步地方便群众。

此外,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成员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其中,属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范围的,还可享受最高6万元的医疗救助。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待遇保障处处长 吴华章:

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那么现在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来实现一个梯次的一个减负,对于减轻群众负担,保障他们的一个医疗需求、健康的需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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