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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区医疗保障局:“四项措施”抗击疫情

2020-02-12 18: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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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区医疗保障局:“四项措施”抗击疫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州区医疗保障局围绕“两个确保”,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强化“四项措施”,推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极速响应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待遇保障、政策宣传、药品供应与价格监督、疫情排查等4个工作组开展工作,主动对接医药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迅速到位。制定并印发《宜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河池市宜州区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方案》,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通知到定点医疗机构,明确医保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支付政策,全力支持医疗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

及时落实政策,保障服务到位。为落实好“两个确保”,组织经办机构深入定点医院了解收治患者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四个及时”,确保患者第一时间救治。一是及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及时支付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的费用即时结算,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患者个人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对在宜州外参保但在宜州就医的患者,由宜州区全额垫资,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及时对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宜州区人民医院预拨医保基金100万元,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四是及时发布通知,放宽医保业务办理时限,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至3月31日,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实施最长三个月的“长处方”,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降低患者和义务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

强化宣传引导,推动联防联控。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转发《致全区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倡议书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和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报、发放防控知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防控技能。加大内部干部职工防控教育,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及家人不聚餐、不串门、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引导干部职工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及时下发通知提醒有关参保和缴费、费用报销业务延期受理,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广大公众安全。加强医药机构防治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监测监管。针对宜州城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较多,容易出现趁疫情哄抬药品价格等问题,组织8个工作小组走访城区9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与各药店负责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要求诚信经营,疫情期间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不哄抬抗病毒药物、医用口罩、消毒液等与疫情相关的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对到店购买退烧、咳嗽药品的群众做好有关信息登记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共同构建联防联控机制,同心协力战胜疫情。

推行“不见面办”,保障服务畅通。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安排医保经办服务人员,保持医疗保障系统信息畅通,在线审核医保业务,确保工作响应及时、应对迅速有力。及时向社会发布“不见面”办理倡议书,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积极推广运用广西 “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拓展电话办理、发送邮箱办理、工作群(微信群、QQ群)办理、延长有效时限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理,有效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从2月3日至今,已通过网络、邮件、电话等形式,办理、解答各类医保业务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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