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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医疗保障系统:“五办”助力疫情防控

2020-02-19 10: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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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医疗保障系统:“五办”助力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百色市医疗保障系统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推行“五办”工作法,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执行效率,确保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落实落地,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常规业务倡导网办,实现“不见面办”。疫情期间,各级医保经办部门按照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经办”的优势,积极引导群众和单位通过全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APP、“广西人社服务”“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百色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涉疫事项特事特办,实现“及时办”。对涉及新冠肺炎医保经办事项异地就医报备,简化办理流程,可直接打电话报备,免去填表等手续,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放宽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延期办”。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临时调整部分政策,实现“便民办”。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于2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缴纳参保费用,足额缴费后,按2月缴费的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的,延长至3月31日前缴纳相关费用,足额缴费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待遇时间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一致;中断参保缴费人员于2月办理续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办理,续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按照2月办理续保缴费的相关规定执行;中断参保缴费人员于3月底前续保缴费后,参保人员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经临床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从诊断当月起享受治疗该疾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相关等待期限制。

严格防控措施,实现“放心办”。严格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门口设置检测点,对进入大厅的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经办大厅室内每天做好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业务办理过程中,主动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温馨提醒办事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不要随地吐痰,应将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避免交叉传染,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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