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医保局关于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工作部署,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举行首批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与义务监督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放“监督员聘书”和“监督员工作证”。
仪式上,巴马瑶族自治县医保局组织受聘人员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河池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等文件,明确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同时要求受聘人员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医保政策的学习,遵守纪律,做一名合格称职的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
据悉,巴马瑶族自治县医保局首支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代表、村镇干部等10名关心医保事业发展的热心人士组成,聘期为两年。(韦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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