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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通告

2021-11-18 16: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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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广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平台切换上线期间,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以下简称医保业务)以及驻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新平台切换上线工作安排,分批次暂停、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业务范围

暂停办理时间

恢复办理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2021年11月18日20:00时起

2021年12月20日8:00时起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2021年11月23日18:00时起

2021年12月12日08:00时起

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除查询、异地备案、个人账户共济外医保业务

2021年11月18日18:00时起

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所有医保业务

2021年11月25日18:00时起

驻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业务(含本地和异地医保结算业务)

2021年11月30日18:00时起

二、业务暂停期间,自治区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南宁市星湖路26号1号楼1楼大厅)正常受理业务,但办结时限顺延。

三、驻邕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结算业务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检特治、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可先使用现金结算,待医保结算业务恢复后由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退费并在新系统中补办医保结算,属于异地参保人员的,可先现金结算后回参保地报销,或按照上述流程补办医保结算。

四、业务恢复办理后,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继续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或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医保业务,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医保缴费业务按原渠道、原方式缴费。

五、因新平台切换上线,不能及时缴费导致欠费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应于缴费业务恢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缴费,足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六、系统切换上线期间给各相关单位及参保个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可拨打0771-12345电话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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