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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2-04-21 18: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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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

做好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集中

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桂药采办发〔2022〕5号

各市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带量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中选结果信息详见附件。

二、采购主体

    全区已填报上述医用耗材预采购量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可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

三、采购周期

本次采购周期自2022年5月10日起计算两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医疗卫生机构要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中选产品挂网及配送关系维护

中选企业及时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域名:www.gxgpo.com,以下简称“平台”)耗材系统,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企业信息、产品信息, 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在2022年4月28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

(二)签订购销合同

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2年5月10日前登录平台,与相关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清库、备货工作。

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未填报需求量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优先使用省际联盟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一个采购周期内,非中选产品采购量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历史采购量,不得超过中选产品采购量。

五、其他规定

本次中选结果在我区涉及的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医保支付、激励措施以及管理、监测等要求,参照我区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腔镜吻合器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及产品明细表(电子版)

      2.静脉留置针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及产品明细表(电子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

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20日

(平台联系电话:0771-5897095、589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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