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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选医保DRG付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承担单位的公告

2022-11-18 16: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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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了解我区系列DRG付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为下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自治区医保局拟对我区现行医保DRG付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承担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研究背景及要点。2019年起,我区印发《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19号),全区一盘棋,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点数结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专家评议、动态调整等管理机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纳入DRG支付范畴;基于国家CHS-DRG技术标准形成广西版DRG细分组方案,设立同病同价基础病组助推分级诊疗;建立协商谈判、激励约束和多方参与的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开展DRG综合付费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DRG结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付费等试点,加强专业能力、信息系统、标准规范等基础建设,推动医疗机构编码管理、信息传输、病案质控以及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机制转变;建立全省统一的付费平台,实现结算数据“医疗机构-市级-省级”集中,助力国家DRG功能平台建设;探索DRG付费下的基金监管,通过不定期的检查评估,促使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改革实施3年多来,已初步实现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确保医保基金中长期平衡的良好改革目标。

(二)评估内容。对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付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医疗机构方面

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服务绩效、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合理就医秩序等情况进行改革效果评估。

2. 参保群众方面

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医疗费用负担、就医体验等改革获得感进行效果评估。

3. 医保基金方面

对医保基金运行安全、运行效率等绩效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4. 相关建议

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风险点进行评估,并提出对策。

(三)成果形式。形成广西医保DRG付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四)评估周期。2022年11月—2023年3月

(五)经费预算。20万元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我局已为课题安排经费预算,课题承担方不应以课题名义再接受其他渠道任何形式的资助。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项目所具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项目牵头人应熟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管理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支付方式改革效果评估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相关政策评估研究经历。

(三)项目中标单位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业务信息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我局同意,与服务项目相关的资料和成果不得对外使用。

(四)项目成果要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按照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研究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价标准,提出客观公正、贴合实际、有深度有质量的评估分析报告。报告应具有适度前瞻性、客观属实,更要具有可操作性,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建设和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五)请填写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表),纸质件盖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于2021年12月上旬在本网站公布。

(六)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自治区局所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丽军;电话,0771-5727679

电子邮箱,gxybjyygl@126.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6号1号楼


附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委托研究课题申请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