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推动形成立体多样的基金监管宣传矩阵,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23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3〕46号)要求,我区定于2023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防群治,强化社会监督,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以筹划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23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形式及内容
(一)同步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自治区医保局将在百色市主会场举行2023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医保部门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理整合资源,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启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主流媒体对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发声,广泛报道,加强舆论引导,着力提升宣传实效。将集中宣传月与当地文化相融合,文化赋能,因地制宜,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法,使宣传更易懂,更接地气。
(二)深入推进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结合宣传主题,围绕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等内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集中宣传。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等形式广泛开展专题宣传,联合党建活动,公益义诊等工作,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
(三)用好警示教育“活课堂”。各级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监管的震慑作用,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责,营造宣教结合的良好氛围。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对举报处理、举报奖励办理流程等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五)开展线上医保知识竞答。自治区医保局将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期间,开展基于微信小程序的医保知识竞答活动,通过线上作答的形式,普及医保政策、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提高参保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各地医保部门要强化区市县三级联动、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宣传推广医保知识竞答活动。
(六)组织短视频征集活动。面向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区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征集活动,以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支持基金监管工作的热情和创意。自治区医保局将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短视频作品进行展播,并选送优秀作品推荐至国家医保局进行评选展示(短视频征集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本次活动是我区连续第五年开展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将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重要任务,充分发挥集中宣传的窗口作用,合理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及时做好组织动员,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多措并举,提高宣传实效。自治区医保局将组织制作一批宣传视频和海报供各地宣传应用,各级医保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基金监管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及社会各界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素材,持续强化常态化宣传。
(三)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联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报道、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自治区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联系人:李鸿德,联系电话:0771-5727675。
电子邮箱:gxybjjgc@163.com。
附件:1. 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2.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自治区医保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征集活动,遴选一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短视频作品并全区推广。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二、作品要求
(一)主题内容
突出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基金监管日常工作,短视频可涵盖基金监管政策解读、工作成果展示、案件侦破、执法实录、情景演绎、科普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要求原创作品,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充分展示医保基金监管成效经验和队伍风采,发挥正向宣传引导作用。
(二)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可为短视频、动漫、微电影、微纪录片、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节奏紧凑,时长不超过15分钟,以3分钟内短视频为主。视频分辨率≥1080P,建议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视频文件不超过1GB,并提供相应内容简介及创作说明。
(三)创作要求
1. 参赛作品需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
2. 作品创作单位(团队)须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创作单位(团队)自行处理。
3. 参赛作品应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要求,其标题、语言、表演、字幕、画面、音乐、音效中不得出现以下具体内容:
(1)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3)不得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
(4)不得出现广告植入,包括但不限于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等要素的特写画面;
(5)不得出现二维码等可读取识别的信息;
(6)不得出现其他有违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三、时间要求
短视频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四、报送方式
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各市医保局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参赛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大赛,以市为单位将推荐作品的报名表、授权书扫描件与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可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也可在邮件内发送百度网盘、腾讯微云等共享链接密码以供下载。
五、评选方式
自治区医保局将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短视频作品进行展播,同时选送优秀作品推荐至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奖,向获奖作品参赛单位颁发证书、通报表扬,并在相关媒体平台集中展播。
附:1. 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2. 参赛作品授权书
(以上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