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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分析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2024-07-08 1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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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分析技术支撑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分析技术支撑服务

二、项目预算

150,000.00元(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在当前广西医保制度实施环境下,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统计指标、基金运行指标等,对医保业务结算数据、统计报表和基金报表数据等进行数据清洗、质控和统计,设置或测算全区及各统筹区相关基金运行分析指标的风险阈值、标杆值、平均值水平,并分类归纳形成适用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2.根据基金运行不同分析或监测维度要求,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定期分析运行指标变化情况,追踪监测异常费用,预警基金运行风险,生成可视化图表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或视频影像。

3.开展医保政策仿真测算分析,构建政策模型,测算基金收支结余情况,预测基金运行走向。

4.通过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医疗数据和医保费用等数据,开展疾病谱分析,监测分析区域高发病情况、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和发展趋势。

(二)服务团队要求

服务团队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基础管理和对应的设施设备的团队。设备包含相关电脑、手提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等相关办公设备,协助开展相关医保基金监测分析工作。

(三)项目预期成果

1.项目实施期内形成不少于12份的高质量基金运行分析报告;

2.项目实施期内构建不少于1个适用全区及各统筹区的基金运行分析指标体系;

3.项目实施期内分析基金运行数据,追踪可疑费用,能有效促进基金监管精准打击,提升监管效能。

4.利用近年历史医保数据预测未来5年内医保基金运行走势,评估基金抗风险能力并提出解决方案建议。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

2.供应商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注: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作结算。

3.供应商聘用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发生的劳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拟投入人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成果的归属:本项目所有的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本项目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能提供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安全设计方案,支持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标准化、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分类与编码等服务。有足够的服务时间与人员配备;

(四)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方式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合法公章),一式10份,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8:00)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306室。材料提交时间确认方式:现场提交材料的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邮寄提交材料的以邮戳盖章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德、韦宇

联系电话:0771-5727675、0771-5303326

监督及投诉电话:0771-5727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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