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医保基金智能监控规则库、知识库“两库”建设购买服务项目工作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保基金智能监控规则库、知识库“两库”建设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44万元整(上限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需求内容
(一)项目内容
1.“两库”采集。专业医疗卫生、法律团队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药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标准、医药服务行为进行收集,按广西现有的项目内涵、收费标准、诊疗项目规范、药品适应症、药品限制性使用条件等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形成“两库”规则材料。根据国家、自治区飞行检查、反欺诈、大病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的违规情形以及运行监测的问题导向,结合群众举报投诉或上级部门转办线索查办、新政策出台等情况,及时总结、梳理违规疑点规律,同时探索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纳入智能监控范围。
2.“两库”编写。专业信息技术团队对规则名称、定义、逻辑、参数、应用场景、判断等级以及具体违规情形等涉及专业性强、操作复杂的医学诊疗和临床路径知识与规则、较为复杂的规则阈值设定等数据进行编写。将数据梳理的规则逻辑经数据校验、规则脚本试运行等验证,动态调整“两库”,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金监管相关子系统规则设置,同时做好系统测试、优化。
3.“两库”论证。专业医疗卫生、法律高级人才针对专业性强、操作复杂的医学诊疗和临床路径知识与规则、可能存在争议的规则、较为复杂的规则阈值设定等定期组织行业学(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医保管理、医疗卫生、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
4.“两库”分析应用。在智能监控和运行监测业务中将完成的“两库”数据进行分析,追踪应用效果情况。并按季度对“两库”规则进行整理分析,按季度、全年对“两库”应用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出具审核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涉及“两库”规则分类、违规特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主要违规事实、违规数据分析、处理建议和依据。
(二)基础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基础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对应设施设备的独立法人单位。需配置满足“两库”建设工作的办公设备(电脑、手提电脑、便捷打印机等)、数据处理设备、专业资料存储设备等;专业采集、应用驻点人员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办公,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人员团队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一支6人及以上相对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为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全程参与本项目,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书面报备采购人并经同意。
2.专业配置要求:至少2名医疗卫生、2名信息技术类专业驻点人员,且有2年及以上医保基金监管、医药卫生管理、大数据规则编写、医疗行业法律合规等相关工作经验。
3.团队所有人员应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安全、工作纪律等各项要求,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人员一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需配备不少于10名的专家资源库,涵盖医保管理、医疗卫生、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领域,满足“两库”论证工作的专业要求。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同类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服务项目实施经验的,在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2.供应商所报总价为合同包干总价,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专家费用、资料费、设备使用费、办公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3.本项目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固定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波动、人员调整、工作内容细化等任何情况变化而调整。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所列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材料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提交材料时须按以下顺序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材料,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
(一)项目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书(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企业简介、企业资质、工作方案、团队人员等服务能力证明。
六、成交规则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资质分优劣排序。
(二)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按得分排名顺序递补中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208室。
(三)报价文件均需使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可靠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合法公章,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材料的,我单位有权将予以拒收并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文件一式7份。
(四)报价文件接受现场提交和邮寄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视为无效。(现场提交送达时间以投标供应商送达文件签到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文超,联系电话:0771-3314219。
监督及投诉电话:0771-5727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