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西)中选品种购销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0-04-29 18: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广西)中选品种购销合同签订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相关部署,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26 号)的要求,现就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西)中选品种购销合同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方式

在我区参与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中选广西的生产企业、相关配送企业在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www.gxgpo.com)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培训视频)。

二、签订时间

购销合同签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24:00止,到期平台将自动关闭合同签订系统。

三、 签订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确认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量的通知》的要求,在平台完成中选品种采购量的确认填报,否则无法发起购销合同签订(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培训视频)。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购销合同的确认工作,仔细核对采购药品数量、包装及金额。如因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签订购销合同数量错误,由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购销合同由医疗卫生机构发起,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须在5日内完成签订工作。

(四)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做好中选品种在平台采购等实施准备工作;中选企业协调配送企业做好中选产品备货工作,确保中选产品供应。

 

 

(平台联系电话: 0771-5897095、589709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