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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广西药械集中采购账号申办与注销工作规则》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20-08-25 18: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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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广西药械

集中采购账号申办与注销工作规则》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医保办函〔2020〕3号

各市医保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区直医疗机构,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广西药械集中采购账号申办与注销相关工作,自治区医保局经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就《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药械集中采购账号申办与注销工作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37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广西药械集中采购账号申办与注销工作规则》中关于药械集中采购账号申办与注销相关规定,仅限于广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

企业办理相关事项仍按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相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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