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医药机构申报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拟新增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医院名称 |
地址 |
1 |
南宁市兴宁区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南宁市兴宁区永安北街42号家园小区12栋一层(本部)、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鑫利华家园小区7号楼三层商场(第二诊疗区) |
2 |
南宁市西乡塘区西乡塘卫生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92号 |
3 |
南宁元康中医医院 |
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大地•公园大道12号楼-1-122至133商铺 |
公示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 9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1)5893854。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35号216室,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