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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中收到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28条,经归纳整理分为信息系统、业务、扶贫和建议(咨询)四大类,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医药价格等方面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紧盯责任抓落实,紧盯问题抓整改,紧盯短板抓服务,各项整改工作均按要求推进落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的要求,现将一年来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抓落实,着力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其责、责任处室(单位)全力抓负主责,切实加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28条问题提出38项措施涉及8个责任处室(单位),并将整改方案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成立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局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实行整改销号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密切跟踪工作进度;进一步厘清责任,要求各处室(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将责任落实到包括局领导在内的每一个人;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责任处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首次采取第三方调查方式进行电话回访,对整改效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务求整改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28条整改任务全部如期进行,其中24条任务已整改完成,4条属于长期整改任务。
二、聚力抓整改,着力解决堵点难点
根据群众反映异地就医备案不便、社会保障卡申领时间长、医药价格高等比较集中的问题,对症下药,狠抓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全国首创异地就医一体化。制定出台《北钦防就医结算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北海、钦州和防城港三市区域内异地就医无须备案,异地就医不调减报销比例,区域内就医结算、医保待遇、经办服务“三个同城化”,三市617万参保人员、1496家两定机构及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转院、药店购药五大医疗服务类别“三个全覆盖”。同时,试行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享受居住地和参保地双重政策待遇。二是推动医保凭证电子化。自治区本级、桂林、梧州等13个统筹地区上线签发医保电子凭证并同步完成医保新系统的切换,通过“广西医保”微信服务号以及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渠道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无需再携带实体卡(社会保障卡)。目前,全区已有467.5万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436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963家定点药店,实现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扫码结算,服务参保群众105.2万人次。三是集中带量采购常规化。通过实行国家、自治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计128个品种187个品规平均降幅达到58.91%,按照承诺采购量,减少群众负担15.66亿元,减少医保基金支出10.97亿元。四是省际联盟招采常态化。积极参与陕西、重庆牵头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分别参加陕西和广东牵头的西部联盟人工晶体和医用耗材联盟采购,人工晶体中选价平均降幅44%,最高降幅达到85%,核酸检测中选试剂价格最高降幅超90%,IgM/IgG抗体检测试剂最高降幅超77%。五是省际价格联动机制化。全区1509个药品价格按照药品采购省级价格联动机制动态调整,平均降幅12.34%,单品最高降幅达77.65%,预计年可减少群众用药负担5.47亿元。同时,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口腔及眼科等12类高值医用耗材按照省际联盟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实行阳光采购。
三、聚心抓服务,着力提升能力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编制出台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群众办事指南,全区25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办结时限等要素实现“八统一”。其中网上办理服务事项超90%,压缩总承诺时限达60%,即办事项超30%,“一次不用跑”事项超20%。同时,对异地就医备案、男职工申报配偶生育费用等业务实行容缺承诺制,取消异地就医备案需就医地盖章审批等3个环节,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7个高频事项纳入线下“同城通办”,群众在本统筹地区实现异地通办、就近可办。二是力争打造“无证明”部门。通过医保系统或部门数据共享方式,无需提交缴费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企业证照信息、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8项证明材料。三是扩大开放“双渠道”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和购药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增加到11家和32家,将90种医保支付的国家谈判药品及参照管理的药品(严重精神障碍除外)全部开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购药,涵盖20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医保患者在定点药店享受门诊治疗特慢病医保待遇和即时结算服务,解决医保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便捷性问题,及时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大幅减轻医保患者经济负担。截至11月,通过门诊特殊慢性病处方流转药店购药直接结算9978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876.92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7%和40%。
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医疗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全区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的政策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以此为契机,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减负担,努力让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度。
具体整改完成情况详见《2019年度自治区医保局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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