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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23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纳。参保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参保缴费,个人实际缴纳费用高于250元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71-5890862
邮箱:ybslc301@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301号自治区医保中心申报受理科收,(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 日。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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