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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2-06 1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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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3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

行政单位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厅级,设置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7个内设机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69850.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来源划分,其中:

1. 上级补助4931万元,较2022年8063万元,同比减少3132万元,下降38.84%。

2. 本级64919.52万元,较2022年84317.27万元,同比减少19397.75万元,下降23.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69850.52万元,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251.7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36%,较2022年205.28万元,同比增加46.45万元,增长22.63%。

2.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694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99.46%,较2022年92072.93万元,同比减少22597.91万元,下降24.54%。

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23.7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18%,较2022年102.06万元,同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21.27%。

(三)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

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和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69850.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本级7343.8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51%,较2022年10494.08万元,同比减少3150.2万元,下降30.02%。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62072.0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8.86%,较2022年81886.19万元,同比减少19814.11万元,下降24.2%。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434.5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62%。注:该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因此年初预算无上年可比性,下同。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69850.52万元,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1719.89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2.46%,较2022年1424.39万元,同比增加295.5万元,增长20.7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在编人员陆续到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68130.6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97.54%,较2022年90955.88万元,同比减少22825.25万元,下降25.09%。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和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9850.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来源划分,其中:

1. 上级补助4931万元,较2022年8063万元,同比减少3132万元,下降38.84%。

2. 本级64919.52万元,较2022年84317.27万元,同比减少19397.75万元,下降23.0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69850.52万元,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251.7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0.36%,较2022年205.28万元,同比增加46.45万元,增长22.63%。

2.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694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99.46%,较2022年92072.93万元,同比减少22597.91万元,下降24.54%。

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23.77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0.18%,较2022年102.06万元,同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21.27%。

(三)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

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和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50.52万元,较2022年92380.27万元,同比减少22529.75万元,下降24.39%。按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3万元,属于2023年新增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机关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新增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增加1名退休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7万元,较2022年1.16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增长156.03%,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增加1名退休人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5.02万元,较2022年136.08万元,同比增加28.94万元,增长21.27%,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在编人员陆续到位,人员经费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51万元,较2022年68.04万元,同比增加14.47万元,增长21.27%,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在编人员陆续到位,人员经费增加。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738.08万元,较2022年12969.11万元,同比减少231.03万元,下降1.78%。其中:基本支出43.08万元,较2022年39.11万元,同比增加3.97万元,增长10.15%,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机关部分人员晋级晋档,相应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12695万元,较2022年12930万元,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82%,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专项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3.25万元,较2022年23.82万元,同比增加9.43万元,增长39.59%,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在编人员陆续到位,人员经费增加。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955万元,较2022年67720万元,同比减少19765万元,下降29.19%,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资金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28.1万元,较2022年668.8万元,同比增加59.3万元,增长8.87%,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机关部分人员晋级晋档,安排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13.94万元,较2022年808.44万元,同比增加105.5万元,增长13.05%,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机关综合管理方面的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综合管理类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4709.49万元,较2022年7863.24万元,同比减少3153.75万元,下降40.11%,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广西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减少。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738.47万元,较2022年924.2万元,同比减少185.73万元,下降20.1%,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医疗保障政策管理类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1118.7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事务方面,2023年新增该项科目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使用,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统一使用该科目。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39.96万元,较2022年1095.31万元,同比减少555.35万元,下降50.7%,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使用,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除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基本支出统一使用该科目。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3.77万元,较2022年102.06万元,同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21.27%,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在编人员陆续到位,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19.89万元,较2022年1424.39万元,同比增加295.5万元,增长20.75%。其中:

(一)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466.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6%,较2022年1188.9万元,同比增加277.47万元,增长23.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0.97万元,较2022年1145.33万元,同比增加265.64万元,增长23.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5.4万元,较2022年43.56万元,同比增加11.84万元,增长27.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员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部分人员晋级晋档,安排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3.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74%,较2022年235.49万元,同比增加18.03万元,增长7.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事业编制增加,安排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88万元,较2022年57.38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70.58%,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2年14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100%,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不再编入部门预算。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3.14万元,较2022年3.14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3.74万元,较2022年40.24万元,同比减少26.5万元,下降65.8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2年26.5万元,同比减少26.5万元,下降100%,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3.74万元,较2022年13.7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6.72万元,较2022年154.56万元,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机关部分人员晋级晋档,安排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根据规范口径,机关运行经费仅指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公用经费,不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921.31万元,较2022年8952.53万元,同比减少5031.22万元,下降56.2%,政府采购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金额为3921.3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采购1983.8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0.59%;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服务采购193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9.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医保局实有在编车辆4辆。按车辆类型和预算单位划分,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用车2辆,为自治区医保局机关所有;业务用车2辆,为自治区医保中心所有。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暂无在编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医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本次公开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0个,涉及金额合计403636.9万元,有关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情况详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其中: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个(项目序号1至3),涉及金额397404.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7个(项目序号4至40),涉及金额6232.57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自治区医保局机关为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另外,该科目还指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区直驻邕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统一列入自治区医保中心预算。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医保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为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