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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2-17 09: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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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统计、评估等工作,对医疗保障基金的总体收入、支出、结余等进行全链条全流程核算、结算、清算和统计分析。

(二)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他组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进行监测。

(三)负责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和发布事务性工作,承担医药价格、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举报投诉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2〕33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意设立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为自治区医保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434.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来源划分,其中:上级补助80万元、本级354.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34.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434.56万元。

(三)收支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434.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34.56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26.56万元。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

(二)项目支出预算408.00万元。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34.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来源划分,其中:上级补助80万元、本级354.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4.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有一类,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434.56万元。

(三)收支增减变化原因

本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56万元。按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408.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6.5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自治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6.56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因本中心为新成立单位,从自治区医保中心划转的在编人员未办理转编手续,人员经费预算由自治区医保中心统一编报,人员经费仍从自治区医保中心支出,故无人员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3万元,因本单位新成立,无2022年预算收支可比性。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33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26.56万元。根据规范口径,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仅指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相关运行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43.31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5.9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6.98%;分散采购预算47.3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3.02%。

货物采购143.3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服务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1月,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本次公开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涉及金额合计162万元,有关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情况详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为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