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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4-02-26 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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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医保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医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医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医保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3.承担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

4.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

5.负责跨省异地就医的管理、全区异地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7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意设立自治区医保中心,为自治区医保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2〕33号),自治区医保中心17名事业编制及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人员一并划入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调整后,自治区医保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截至2024年12月,已办理入编手续12人,其中:11人为从原自治区社保局转隶的参公人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老人老办法)1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编外人员14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实有人数(含在编、退休、聘用、劳务派遣)小计41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医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45808.33万元,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45808.33万元,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支出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且全部为经费拨款。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45808.33万元,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资金专项以及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45808.33万元,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43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4%,较2023年711.35万元,同比减少278.79万元,下降39.19%。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二)项目支出预算4537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06%,较2023年61360.73万元,同比减少15984.96万元,下降26.05%。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安排在自治区医保局部门预算中的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资金专项以及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专项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二是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原编制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自治区医保局机关编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5808.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其中:中央补助0万元,自治区本级45808.33万元,一般债券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08.33万元,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57.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较2023年110.79万元,同比减少52.96万元,下降47.8%。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45723.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81%,较2023年61907.38万元,同比减少16183.91万元,下降24.29%。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2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较2023年53.91万元,同比减少26.88万元,下降49.86%。

(三)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

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相应减少收入安排。

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安排在自治区医保局部门预算中的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资金专项以及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专项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二是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原编制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自治区医保局机关编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08.33万元,较2023年62072.08万元,同比减少16263.75万元,下降26.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77万元,较2023年2.97万元,同比增长0.80万元,增长26.94%,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04万元,较2023年71.88万元,同比减少35.84万元,下降49.86%,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02万元,较2023年35.94万元,同比减少17.92万元,下降49.86%,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00万元,较2023年12695万元,同比减少12195万元,下降96.06%,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项目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67万元,较2023年33.25万元,同比减少16.58万元,下降49.86%,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在职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475万元,较2023年47955万元,同比减少3480万元,下降7.26%,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资金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400.77万元,较2023年710.73万元,同比减少309.96万元,下降43.61%,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事务方面,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原编制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自治区医保局机关编制。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31.03万元,较2023年513.40万元,同比减少182.37万元,下降35.52%,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03万元,较2023年53.91万元,同比减少26.88万元,下降49.86%,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医保中心的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32.56万元,较2023年711.35万元,同比减少278.79万元,下降39.19%。其中:

(一)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78.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1%,较2023年641.11万元,同比减少262.13万元,下降40.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2%,较2023年615.93万元,同比减少251.73万元,下降40.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4.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42%,较2023年25.18万元,同比减少10.39万元,下降41.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二)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9%,较2023年70.24万元,同比减少16.66万元,下降23.72%。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8万元,较2023年6.51万元,同比减少3.13万元,下降48.0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2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3.13万元,较2023年6.26万元,同比减少3.13万元,下降5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3.13万元,较2023年6.26万元,同比减少3.1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1辆公务用车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53.33万元,较2023年70.24万元,同比减少16.91万元,下降24.07%,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编人员划转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安排的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事业运行经费主要指为自治区医保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全部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5.38万元,较2023年240.16万元,同比减少224.78万元,下降93.6%,政府采购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原编制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自治区医保局机关编制。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金额为15.3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采购3.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1.13%;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服务采购13.1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5.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医保中心实有在编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区医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本次公开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共5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涉及金额合计143.25万元。有关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情况详见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另外,该科目还指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区直驻邕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统一列入自治区医保中心预算。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自治区医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