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务信息 > 政府采购

医保基金监测监管业务评审智能会议系统设备询价公告

2023-09-06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医保基金监测监管业务评审智能会议系统设备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保基金监测监管业务评审智能会议系统设备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270000.00元整(上限控制价)。采购预算是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无效。

三、项目需求内容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企业简介、企业资质、相关业绩、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实施方案和团队成员等服务能力证明。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五份。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于2023年9月11日18:00前提交至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305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庆界,联系电话:0771-53001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