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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2024年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01 0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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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计划就2024年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元)

470000元整(上限控制价)。供应商总报价、单项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形式

自行采购-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比选方式开展项目采购。

四、项目内容:

由供应商为我局提供政务新媒体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根据自治区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拟委托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运营维护、“广西医保”和“桂医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广西医保”抖音号、服务号运营维护、局内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拍摄及摄影工作等事项,以利于我局新媒体宣传矩阵的打造,实现宣传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具体如下:

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参数


1

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运营维护、“广西医保”“桂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抖音号、服务号和拍照、摄像、视频制作等服务

1

本次服务采购主要目的是为了继续做好2024年度医疗保障宣传工作,保障官网及政务新媒体等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一、服务范围: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文件精神要求主要做好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工作,主要服务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运营维护、“广西医保”“桂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抖音号、服务号和拍照、摄像、视频制作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预算小计8万元(单项最高限价)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版面优化升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的要求,结合上级考核要求和政府网站发展的趋势,对现有网站版面优化升级。

网站版面优化升级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要求,不定期对网站版面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对网站首页、列表页、专题页,结合实际要求,优化设计网站首页、网站列表页、文章内容页、专题栏目页,设计审核通过后,负责完成优化制作工作,负责对原有网站的数据迁移审核,确保网站顺利平稳过渡。

负责做好网站页面功能优化提升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发展变化,借鉴优秀网站的经验,持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服务功能。

▲2网站日常信息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自治区大数据局等单位下发考核文件要求,利用技术手段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日常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值班读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信息采集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国务院网站、自治区政府网站、设区市(市、区)医保局官网及新媒体客户端等。

信息采集范围:发布本地区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采集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信息采集数量要求:保证每个栏目达到更新频率的满足《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大数据局等单位下发的考核要求。保证信息及时性、时效性,内容和标题贴切,信息不出错,信息采集时间要求:“政务要闻”“国家局动态”栏目要求在每日早上10点前完成采集,其他信息公开类栏目、解读回应类栏目应及时完成技术采集。年发布、采集信息总数不少于2100篇。

信息采集服务流程:运维技术信息采集-信息校对-信息复核-审核人签发。

3、网站日常美工设计制作

负责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日常美工设计和制作工作,完成网站首页版面局部调整、修改、网站模板制作、网页制作、布局调整、栏目调整、网站兼容性处理等日常服务,完成专题网站、专题栏目的设计制作,及时处理网站存在的各种网页问题。

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协助做好集约化平台网站统一网页设置制作任务。

4、网站运行监控及技术维护

负责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页面技术保障工作,做好网站运行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建立24小时读网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文章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5、开展网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日常自查、自改、常态化监管等工作,利用专业扫描监控工具和专人人工值班的方式24小时对网站进行监控,排查处理避免网站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单项否决项目,及时处理扣分项目,加分项目,确保网站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抽查监管任务。

6、协助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成交人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网站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杜绝网站出现以下安全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7完善政策解读栏目

成交人负责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完善政策解读,开设热点回应等栏目版块。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于涉及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政策出台时,在网站同步推出图解,方便市民群众及时掌握政策。每年图解制作数不少于10个。

(2)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热点收集工作,广听民意,通过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8、编制互动知识库

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关于“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按照主题、关注度等进行分类汇总和结构化处理,编制形成知识库,实行动态更新。在网民提出类似咨询时,推送可供参考的答复口径。”的要求,编制自治区医保局互动知识库,设计互动知识库主题分类,整理2021年至今网民在自治区医保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中所有来信,确定高频热点主题及高频热点问题清单,形成高频热点问题的问题描述、问题答案,通过相关部门调研形成规范的高频热点问题互动知识库,提升网民咨询和答复的工作效率,为智能问答机器人提供知识储备。

9设置医保网上大厅办事服务窗口

负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开设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10、其他服务

(1)定期通报维护情况。根据运维情况分析,提出建议和方案;

(2)每次发生较大故障及时通报采购人责任人,处理故障后需提供故障处理报告。

(3)对服务范围内故障排除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

11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服务

为了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2024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并争取获取优秀名次,参考2023年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以及2024年下发的文件,做好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绩效评估专项服务建设,同时根据评估结果报告继续做好网站的整改提高。

(1)根据自治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初步诊断报告,对网站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查和改进提升。

(2)组织人员对完成对网站的各阶段自查,开展自评整改,提出书面报告;组织自治区医保局创新案例申报文件,提交书面报告。

(3)组织人员加强与自治区大数据局的沟通与联系,组织完成栏目共建、信息报送及日常维护工作。

(4)根据自治区评估结果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整改,不断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的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

(5)文字差错率控制在5/10000,实行稿件“三审三校”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后的审查制度,发现错链、断链后半小时内修改完毕。

(6)时间安排

①自评整改,成交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指标的自评整改工作。

②对标整改(2024年7月底前)。认真对照参评网站预评估诊断报告,结合指标及本单位网站实际,抓紧落实整改。

③案例征集(2024年9月底前)。根据2024年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优秀创新案例,提供符合加分指标、机制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结果复核(2024年10月中旬)。对初步诊断报告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⑤结果发布(2024年12月底前)。

⑥整改提升(2025年3月底前)。对评估结果报告中的不足及建议,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二)广西医保、“桂医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预算小计15万元(单项最高限价)。

(1)做好“广西医保”、“桂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信息采集等能满足自治区医保局日常工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及网上办事服务的需要,并符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024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等要求。

(2)负责“广西医保”、“桂医保”微信公众号采编、美工、更新、发布、专题制作、草拟宣传稿件以及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中,“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少于300条,“桂医保”微信公众号不少于800条,制作图解总数不少于30篇。每年围绕壮族三月三、国庆节等重要节庆或自治区医保局指定主题,制作不少于6组海报。

▲(三)“广西医保”抖音号、视频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预算小计15万元(单项最高限价)。

做好“广西医保”抖音号、服务号的信息采集、编辑、更新、发布、专题制作、评论回复等。协助开通“广西医保”视频号并进行运维。根据本局需求负责短视频的选题策划、脚本撰写,并负责出镜人员安排、视频拍摄、后期剪辑等,年内制作视频不少于50个;年内不少于2次线上或线下短视频账号培训课程培训各地市医保局及相关机关人员;抖音推荐页信息流年度总计达100万曝光。

(四)拍照、摄像以及视频制作服务。项目预算小计9万元(单项最高限价)。

(1)负责局内会议和重要活动现场拍照,拍照次数以本局需求为准,但不少于50次,并对照片进行精选、后期处理和存档,每次拍照精修照片不少于10张;负责局内会议和重要活动现场视频记录,实际摄像次数按需求为准,总拍摄时长不少于120分钟,并进行剪辑,每次摄像后将视频剪辑成成品,摄像10次。(费用小计4万元。)

(2)搭建广西医保视频库、图片库,优化素材收集、使用管理;

(3)拍摄制作不少于1个5分钟左右的工作宣传片,清晰度要求4K及以上。(费用小计5万元。

(4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对提供拍照及录像服务的人员进行更换。成交人安排的人员若连续2次被局领导或处室反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经认真核实、综合评判,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拍照及录像服务人员。若更换后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指定成交人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指定的第三方采购服务,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服务实施要求

1、现场常驻服务

服务期间,成交人必须派驻一支2运维服务小组到采购人单位现场服务,运维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组按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考勤制度,全年工作日期间每天8:00至18:00驻场,随时支撑运行维护,其余时间安排人员电话(或手机)值班服务,实现7×24小时运维服务。

2、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及设备要求

现场常驻服务团队人员共2人,构成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具备二年以上新媒体运维、新闻采编、网站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放宽条件。

(2)驻点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负责日常的会议、活动等工作的新闻通稿撰写;具备较好的拍照摄影技术,能熟练使用单反相机;具有一定的视频剪辑、PS美工能力;具有较好的沟通策划能力。

(3)中标方安排的驻场人员须为与中标单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不得使用兼职人员、临时工作人员驻场工作;派驻驻点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

(4)为驻点人员配备办公设备:供应商中标后须为驻场运维人员配备满足视频剪辑、美工设计的电脑设备;相关设备、器材所有权归属供应商。

四、服务质量考核验收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抽查结果、上级监管结果和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定。如因成交人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网站被上级抽查存在单项否决、得分低等情况通报,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依据采购文件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承诺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

▲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至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安排2人驻场服务,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提供现场值班、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故障,负责制定故障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不能高于10分钟,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能高于10分钟,重大故障排除时间不能高于1小时,如不能排除,需采用备用方案使网站能够使用。

▲六、为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正常运行,成交人必须熟悉操作技能和管理规范,如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如因成交人在服务期间操作不当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并按影响程度追究相关法律负责。成交人与采购人的沟通、管理机制应便于采购人新媒体宣传矩阵的打造,宣传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技术专家支持、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及人员驻场完毕后,支付40%的合同款,剩余款项按季度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成交人必须安排2驻场服务,开始服务时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名册,服务期内驻场服务人员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驻场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日常工作考勤制度进行考勤备案,服务期内不允许成交人随意更换运维人员,若需更换须与采购人商议,如果成交人确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提供一名具有同等资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替换该职位。

▲4、安全与保密问题:

(1)成交人不允许设置“后门”,不允许发布各类违法信息。

(2)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项目采购人单位的保密约定,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密责任。

其他说明

标记为“▲”的项为必须响应的项。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宣传业务服务能力,有足够的服务时间与人员配备;

(四)供应商应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五)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单位简介、已承接过的项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具备的专业能力、团队介绍(须盖公章);

(六)关于2024年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提交材料时须按顺序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材料,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均须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可靠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合法公章,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材料的,我单位有权将予以拒收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项目名称有误的、未按照报价单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文件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成交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十、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至下午15:00--18:00。

(二)提交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707室。

(三)提交要求

1.响应文件只接受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不予受理,视为报名无效。(送达时间以竞选服务商送达响应文件签到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

3.响应文件一式十份,每份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以不透明信封袋密封方式现场递交。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江燕飞。

(二)联系电话:0771-5727632。

(三)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707室。

(四)监督及投诉:刘艳军,0771-57276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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