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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2024年采购舆情监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01 0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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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计划就2024年采购舆情监控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采购舆情监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元)

150000元整(上限控制价)。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内容

(一)舆情监测和预警服务。提供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及账号(含手机客户端),实现全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对互联网中的各类网站、论坛、贴吧、客户端、博客、微信、微博、数字报等网络资源进行采集和分析。对敏感舆情,提出舆情预警提醒。需提供舆情系统监测账号一个(含手机客户端);24小时技术监测及舆情转办服务;提供人工智能预警服务;在舆情系统设置不少于40个舆情监测关键词进行24小时全网监测;根据专项监测任务需要,对新提供的关键词进行监测。

(二)舆情风险分析评估服务。安排专人对涉及自治区医保局各类舆情进行监看和分析,对舆情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提供涉医保部门信息发布“自媒体”账号,建立“红黑灰”自媒体管理库。

(三)舆情报告服务。围绕互联网传播的医保舆情相关信息,安排持证的舆情分析师编写舆情周报、舆情月报、半年报、年报服务。遇到医保政策调整、重要活动或重大事件,编写舆情专报。

(四)舆情危机应急处置服务。发生重大舆情时,派人驻点协助处置舆情,主动配合协调网信部门处置舆情,安排舆情危机管理专家辅导应对舆情事件,代拟舆情回应口径,协调省级媒体发布情况通报信息。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舆情业务服务能力,有足够的服务时间与人员配备;

(五)供应商应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六)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单位简介、已承接过的项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具备的专业能力、团队介绍(须盖公章);

(六)关于2024年采购舆情监控服务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提交材料时须按顺序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材料,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均须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可靠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合法公章,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材料的,我单位有权将予以拒收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项目名称有误的、未按照报价单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文件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成交规则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资质分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二)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局可按得分排名顺序递补中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九、项目竞标费用

本比选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至下午15:00--18:00。

(二)提交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707室。

(三)提交要求

1.响应文件只接受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不予受理,视为报名无效。(送达时间以竞选服务商送达响应文件签到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

3.响应文件一式十份,每份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以不透明信封袋密封方式现场递交。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江燕飞。

(二)联系电话:0771-5727632。

(三)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707室。

(四)纪律监督及投诉:0771-57276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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