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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147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9-08-12 16: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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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147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医保复字〔2019〕26号

申荣洲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第14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商自治区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问题

该项工作已列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2019年计划并作为我局绩效考核指标,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将在11月底前拟定广西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政策。

二、关于规范药品耗材价格管理问题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为了有效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是实施药品采购省际价格联动机制及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1号)文件,明确对2015年广西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入围产品目录内的品种实施省际价格联动机制及改革和完善直接挂网药品和短缺药品挂网机制,降低药品价格;继续实施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进一步做好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降税降价工作。加大抗癌药专项采购品种,实现专项采购覆盖103个抗癌药品种。

二是推进药品集团采购,公布第一批开展集团采购目录。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的导向作用,在全区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工作,争取年内在降低药价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建设“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实现集团采购报量、订单分发、合同管理、采购交易、支付结算等功能集合,通过配套医保基金支持医疗机构加快药款结算效率,减少市场流通环节的高额费用,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回归。2019年7月31日已经公布开展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包括阿德福韦酯等34个药品。

三是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取消耗材加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值耗材治理工作,近期还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2018年12月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规〔2018〕8号),今年4月份,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 医疗保障等部门,以省际药品采购联盟已公布执行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为基础,组织专家对广西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品种(血管介入类)经过遴选讨论,形成了《广西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血管介入类)》(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治区医保局将在2019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广西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血管介入类)》,尽快让政策红利惠及患者。

另外,我局将在年底前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耗材加成,目前在做调查、测算等前期工作。通过取消耗材加成,降低耗材费用,腾挪费用空间,同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诊疗行为;同时通过深化改革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提高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关于高额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由财政贴补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提出以下意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0号)等文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财务管理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保障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工资补助、实行基本药物补助、绩效工资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的基础上,对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部分纳入预算中予以解决。

四、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问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价格改革有关精神,2016年以来,我区对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也就是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已经是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近日,自治区医保局还下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31号),对未列入我区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范围,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规定,体现技术先进性、临床应用性、经济合理性、社会需求性要求,经国家或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或准入,且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实际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暂由全区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定价开展。医疗机构向社会进行承诺定价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价、价格公示、做好建档管理、将价格档案信息向同级医保部门报备即可。通过政策鼓励医疗技术创新和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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