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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22 17: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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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医保复字〔2021〕25号

韦芬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医保局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一、优化流程,将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目前,按照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已全面取消行政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直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承担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申请,通过组织评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等环节,纳入协议管理实行联网结算。截至2020年底,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贺州、自治区本级等地共有24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开通医保联网结算。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2019年11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43号),通知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确定的试点城市和重点联系省份继续作为国家试点开展工作,其他省份每省新增1个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区推荐南宁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正式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南宁市被正式列为国家试点城市。为加强对试点城市指导,掌握我区长期失能护理服务配套资源及长期失能人员情况,自治区医保局由局领导带队前往南宁、贺州等市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人大;并组织人员赴上海、青岛、广州、成都等地学习第一批国家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在筹资机制、保障范围、待遇给付、运行管理等方面与有关试点城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指导南宁市按照国家医保局指示精神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反复的修改完善。

2021年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经报国家局批准同意后正式印发,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目前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正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13个服务点已受理失能评估申请1077笔,已上门评估574人,其中符合重度失能503人。已完成第一季度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准入评估工作,第一批47家纳入长护险定点的机构包括10家医疗机构、19家养老机构、18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其中26家机构提供入住机构护理服务,19家机构提供机构上门护理服务,2家机构同时提供入住和上门两种服务。5月南宁市医保局组织召开了第二批预选定护理服务机构工作布置会,进一步扩大列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第二批申请长护险定点的机构44家,正在现场核验阶段。

三、完善政策,保障居家养老和异地养老基本医疗需求

一是按规定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要求,我区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8号),在原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17项医疗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平衡试验、职业功能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等3项医疗康复项目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调整,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康复基本需求。二是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明确晚期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致瘫、骨折或骨关节损伤不能行动等行动不便、长期卧床不起或70岁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在家庭治疗的,可申请家庭病床治疗。三是异地安置或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同等的政策待遇。跨省异地备案人员可申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个人,用于门(急)诊就医和药店购药。四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异地养老人群提供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跟踪指导,根据国家部署进一步完善政策框架,确保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横向交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的养老护理机制体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试点工作稳步均衡发展。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广西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推进广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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