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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22 17: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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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医保复字〔2021〕24号

黄小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边境地区外籍媳妇享受边民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适应经济新形势发展,助力稳边惠民,我区从2011年起,对陆地边境0-20公里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参保补助,确保边境居民应保尽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应补尽补。同时,为切实解决外籍人员,尤其是边境地区越南籍媳妇在我区就医有关问题,我区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为外籍人员在我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目前,外籍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在我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是按规定就业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中国籍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二是符合《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6号)但未就业的外国人,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边境线0-3公里和边境线0-3公里以外而在边境0-20公里以内的越南籍媳妇均可通过以上方式参保,参保后在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与中国籍参保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就医结算服务。具体为:一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全区统一。2021年起,我区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筹资标准、招标管理、盈亏分担机制等“八统一”,大病保障能力更集中,保障力度更优化,待遇水平无差别。二是“村医通”打通医保结算“最后一公里”。自治区医保局通过全面实施“村医通”工程,推动全区基本医保直接结算村级联网全覆盖,边境居民足不出村,即可实现医保费用直接结算,为实现农村患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夯实了基础。三是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有住院床位定点医疗机构100%开通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卡通”,成功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保障网。四是北钦防一体化异地就医释放医保政策“漫游”红利。为方便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地(含东兴等边境地区)居民跨市就医,我局于2020年11月出台了《北钦防就医结算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三市区域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三市内三重保障同城结算、同等待遇、同步服务。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继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支持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补充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等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需求。


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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