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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64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1-04-26 11: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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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164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桂医保复字〔2021〕2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陈建林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发展中越跨境医疗保险加速推进国际医学合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区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统筹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健康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切实解决外籍人员在我区就医有关问题,我区不断完善参保政策,目前,外籍人员在我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按规定就业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中国籍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二是符合《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6号)但未就业的外国人,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籍人员参加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全区(包括防城港国际医学试验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此外,我区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不断加强补充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合力解除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继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支持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补充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等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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