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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8 18: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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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治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公开机制,把准意识形态领域方向,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务公开细化落实到各项业务中。 

(二)健全工作机制。出台《自治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完善本局公开流程,加强保密责任落实,防范涉密信息泄露,提高公开信息安全性,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强化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三)贯彻落实新条例。将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列入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加强宣传解读,做到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二、围绕社会关切,加强重点信息公开 

(一)加强权力事项公开。我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机构编制方案以及国家医保局现行下发的权力事项清单,编制了我局权责清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意后已于今年3月份在局部门网站上公布。

(二)加强服务事项公开。深化“放管服”,加强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我局下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依据承担的公共职责,以着力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同时配套印发《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现场办和网上办。经办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六统一”和全城通办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进。

(三)深入推进决策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一方面加大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在局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机构设置、人员情况、“三公”公开、办公场所、时间、地点等,努力做到公开透明便于群众办事;另一方面深化工作职责公开,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规划计划、数据发布等。截至目前,以上信息已累计公开70条,针对“法定公开”内容达到了全覆盖。

(五)指导基层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细化出包含综合业务、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医疗服务价格等20项业务的公开标准,为各地市医保部门制定本领域公开标准提供参考,并在局部门网站上发布。同时加强对地市的指导,确保年内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多渠道多样化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完善局部门网站建设。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直属机构,我局部门网站于2019年12月底方才正式上线。上线以来,不等不靠,积极对接,按照网站建设标准要求建设完毕。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网上办事”等栏目,集齐信息公开、网上咨询、网上办事为一体化在线平台。2020年全年在局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共计744条;二是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在微信开通了“广西医保”微信服务号和“桂医保”订阅号,服务号结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于一体,目前已可实现参保缴费、医保共济、医保结算、医保查询等功能。“桂医保”订阅号将第一时间发布我区医疗保障最新资讯。截至目前,“广西医保”服务号发布信息213条,平均每月发送文章18篇,阅读量累计超200万,其中名为《广西人不得不看的医保新变化,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信息更是突破了10万阅读量,《宝宝福音!新爸爸新妈妈们看过来!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申请享受医保待遇,快来参保!》等多篇文章突破5万阅读量;“桂医保”订阅号自11月底启用以来发布信息35篇,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下一步将加强对该订阅号的运维,打造成为传递广西医保一手资讯平台。

(二)加强宣传提升公开覆盖面。除了加强在自有平台上的公开外,我局2020年加大宣传力,在中央和自治区级媒体发出医保好声音。截至目前,在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刊播1次;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新闻在线》栏目播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20余次;在中央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闻纵深》见报4篇;在地方主流媒体《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纸媒见报50余次。在人民日报系列平台发稿30余篇,其中“DRG”、“村医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热点新闻在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发布,获得了超200万+的点击率,其中,新华社客户端刊发的涉及我区医改信息《从“一粒药”看“十四五”医改》获得了超152万的点击率,并被中国政府网全文转载。在广西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35篇;“村医通”新闻被“学习强国”广西分平台报道。 

(三)增强“可视化”加强解读。围绕打击欺诈骗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抗癌药政策落地惠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病”门诊保障等热点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其中,针对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新生儿参保、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群众关注热点,我们通过图文解读、印制漫画、制作动画等方式,让群众更简单、更直接地获取关键信息,以动画的方式提升解读的多样性,将医保政策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在群众中传播。目前,已制作医保宣传动画片5部,图文解读5篇,向全区印发《医保问答手册》宣传材料80余万份。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8

10848.940237万元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面畅通公开受理渠道,群众可通过局门户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现场等多渠道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政务窗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直属机构,我局门户网站于2019年12月底才正式上线,因此,本年度报告暂无此项内容。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内工作人员对《条例》尚未完全熟悉;二是法定公开栏目内容分类不清,需进一步明确各栏目发布内容范围。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条例》精神,加强组织培训,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加强网站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政务服务功能实用性,全面提升我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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