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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上线全区医用耗材采购的通知

2023-10-10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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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国家医疗保障

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上线

全区医用耗材采购的通知

桂医保办函〔2023〕27号

各市、县(市、区)医保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各医疗机构,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10月16日起,全区全面上线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信息数据维护

(一)医疗机构: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并核实相关信息(如:单位信息、院内目录、三方协议、结算账号信息等)。

(二)医保经办部门: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核实经办关系(如:经办医疗机构、下级经办机构等)、审核医疗机构相关信息等。

(三)生产企业: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在招采子系统核实相关信息(如:企业信息、配送关系、挂网产品信息、挂网状态和价格、三方协议等)。

(四)配送企业: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在招采子系统核实相关信息(如:企业信息、配送关系、三方协议、结算账户信息等)。

二、关于系统切换时间

10月16日起,全区正式使用招采子系统开展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原广西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关停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权限。

三、关于医用耗材货款的结算

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按照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在系统内签订购销协议,完成医用耗材采购验收确认工作。货款结算参照集采药品货款结算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各单位结算银行账号信息沿用原结算银行账号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操作手册按时完成相关基础工作。

(二)原平台在完成历史订单后,关闭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功能,暂时保留查询功能。

(三)无27位国家医保编码的试剂等不在此次上线范围内,仍在原平台进行采购至2023年12月31日。请相关企业尽快向国家医保局申请医保编码,获得医保编码后尽快申报挂网。

(四)国家不予赋码的已挂网或中标产品暂在原平台进行交易,待广西临时编码公布后再迁移。

(五)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确保临床需求。

(六)医疗机构QQ答疑群:460624658、826260288;生产企业、配送企业QQ答疑群:892727844、708468612、605263953、557417370、310251499。

业务咨询电话:0771-2837301(药械集中采购平台)

              0771-5897095、5897096(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技术咨询电话:18207711033(岑沛龙)

附件:招采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零售药店、医保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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