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去年11月1日起,广西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一惠民政策实施4个月以来,广西辅助生殖机构享受报销待遇结算44468人次,医保基金支出9103.35万元,报销比例59.16%,有效减轻了部分生育困难家庭的负担。
据了解,广西纳入医保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9类项目,涵盖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胚胎培养、移植等必要的治疗步骤,符合治疗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个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加收项目可享受医保报销2次,基本覆盖每位参保人员2个辅助生殖移植周期治疗费用。
据悉,广西参保人员手持医保码即可在全自治区22家开展辅助生殖类服务的医疗机构任选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庞军介绍,广西出台了一系列“暖心政策”,帮助部分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包括优化调整全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增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将职工门诊产前检查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等,以及将分娩镇痛技术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提高生育项目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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