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民族医技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自治区医保局印发《关于部分民族医技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广西的壮、瑶医药是我国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区打造大健康产业的特色品牌。自治区医保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医保基金支出测算等程序,结合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明确“壮医经筋针刺”等17项壮、瑶医技法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管理,城镇职工医保按在职、退休人员类别报销比例为85-90%,城乡居民医保按不同就医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为50-85%。
(二)明确民族医技法的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以及部分项目的医保支付次数。一是17项壮瑶医技法的医保支付标准略高于类似中医技法项目,体现其技术含量和操作难度的同时,助推我区壮、瑶医药的特色发展。二是明确限定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次数,保障广大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三)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民族医技法服务,应符合《广西25项民族医诊疗技术规范》,其中,开展“壮医经筋针刺”等12项技法的医师,应为壮医执业医师或经三级民族医医院培训三个月并考核合格的中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其他民族医)类别执业医师,确保临床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明确文件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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