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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1-05-21 18: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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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中央下达我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以下简称“能力提升补助”)转移支付预算10801万元,我区2020年度绩效总体目标是: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我区安排使用的资金重点向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药品集团采购等方面倾斜。

1.按照《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221号)要求,中央下达我区2020年第一批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339万元,我区按照三大类用途分配下达至各市县,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4471.81万元,市县(区)项目资金3867.19万元,具体如下:

(1)基础能力、经办能力、重点、试点工作综合补助3497.62万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100.43万元,市县(区)3397.19万元)。分配标准为:

①按照截至2019年9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每人0.2元分配资金1038.62万元。

②按照医保扶贫工作数据报表及工作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因素分配674万元。具体为市直(自治区)一等30万元,市直二等25万元,市直三等20万元,市直四等15万元,县(市、区)一等5万元,县(市、区)二等4万元,县(市、区)三等3万元,县(市、区)四等2万元。

③按照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因素分配909万元。具体为市直(自治区)一等30万元,市直二等25万元,市直三等20万元,县(市、区)一等8万元,县(市、区)二等6万元。

④对DRG试点地区给予倾斜分配,对其他地区按照报送的医疗卫生机构病案数据质量情况分配876万元。具体为市直(自治区)一等(试点倾斜)165万元,市直一等30万元,市直二等25万元,市直三等20万元,市直四等15万元,

市直五等10万元,县(市、区)一等(试点倾斜)6万元,

县(市、区)一等5万元,县(市、区)二等4万元,

县(市、区)三等3万元,县(市、区)四等2万元,

县(市、区)五等1万元。

(2)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工作补助510万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40万元,市县(区)470万元)。分配标准为:

①按照计划抽查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标准分配470万元。根据计划各市抽查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按5万元一个二级医疗机构来分配资金,用于基金监管检查工作,加大监管覆盖面,促进各市医保部门持续加强打击欺诈骗保。

②按照一年4次飞行检查,每次25人,每人每天510元,共8天的标准,分配40万元。该项资金全部用于自治区本级开展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工作。

(3)信息化建设分配补助资金4331.38万元。该项资金全部用于自治区本级统一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2.按照《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4号)要求,中央下达我区2020年第二批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62万元,我区按照三类用途分配至各市县,我区按照三大类用途分配下达至各市,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2232万元,市本级项目资金230万元,具体如下:

(1)安排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专项补助2202万元。该项资金仅分配至自治区本级,用于建设覆盖全区的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该项目于2020年6月得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

(2)安排自治区重点、试点工作综合补助30万元。该项资金仅分配至自治区本级,用于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数据统计分析服务费用专项。

(3)安排市本级重点、试点、信息化工作综合补助230万元。其中,分配南宁市80万元,用于支持南宁市开展医保信息系统剥离、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分配柳州市80万元,用于支持柳州市开展医保信息系统剥离、建立医保医用耗材数据库等工作;分配梧州市70万元,用于支持梧州市开展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020年我区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23个,其中三级指标具体项目包括:

1.召开医保工作省级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次数大于等于2次。

2.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省级工作会议或培训大于等于2次。

3.医保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覆盖率100%。

4.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

5.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大于等于90%。

6.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小于等于60分钟。

7.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

8.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100%。

9.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大于等于90%。

10.统筹地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启动DRG付费模拟运行数量大于等于1家。

11.医保行政机关法制人员配备覆盖率100%。

12.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较上年提高5%。

13.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较上年提高5%。

14.医保综合监管能力较上年提高5%。

15.医保宣传能力较上年提高5%。

16.医保标准化水平较上年提高5%。

17.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大于等于80%。

18.组织、参加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次数大于等于2次

19.组织广西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次数大于等于1次。

20.在2020年12月前完成15个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从人社系统剥离并独立运行

21.财政投入。

22.组织、参加新一轮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用耗材)价格降幅大于等于10%。

23.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大于等于7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自治区医保局于2019年12月11日收到《财政部 医保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40号),在30日内,即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分配方案将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339万元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区)。

(2)自治区医保局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4号),在30日内,即2020年7月22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分配方案将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62万元分解下达至各市。

以上两项资金分解下达的时限及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执行。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能力提升补助共支出4760.47万元,执行进度44.07%。

(1)自治区本级支出2077.84万元,执行率30.99%,主要项目为:建设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脱贫攻坚、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经办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周期长,涉及国家医保局审核方案、发改委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财政投资评审、招标采购等多个环节,款项需按项目进度支付,同时受疫情等多重原因影响。

(2)各市县(区)共支出2682.63万元,执行率69.03%,主要项目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医保脱贫攻坚、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政策宣传、经办能力、人才队伍建设。其中执行率较高的地区有钦州市、贵港市、北海市,执行率分别是100%、100%、99.13%,执行率较低的地区为南宁市、百色市、来宾市,执行率分别是31.43%、41.84%、45.5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规定,我区于2020年1月19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我区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对资金进行规范使用。各市县(区)均能将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投入到医保试点和重点工作,不断强化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检查、提升DGR付费方式改革业务能力、规范医药价格管理、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同时,不断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医保人才业务素质的培养。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医保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广西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在2020年已完成约9097.34万元的招投标,13个统筹地区切换上线新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完成年度上线计划任务的217%。二是医保电子凭证建设稳步推进。全区677万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8322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扫码就医购药和移动支付,结算105.2万人次。

2.基金监管方面:2020年,我区出台《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等多个基金监管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全区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2285家,查处6584家,较2019年增长144.3%,共挽回医疗保障基金8.33亿元;在2020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追回资金排名全国第13位,移交办结率及查处问题数问题率排名第10位。

3.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一是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在全区推广DRG付费改革。整理规范全区436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100多万份历史住院病案数据,建立改革基础数据库,经专家论证形成1008个DRG组,全区统一实施。二是做好付费改革制度设计,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0版)》,指导各统筹地区出台DRG付费实施细则和基金支付方案测算等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国家试点工作。2020年11月底,梧州市顺利通过DRG付费国家试点评估验收,首批开展模拟运行。四是全区83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启动DRG付费模拟运行。2020年,全区155家定点医疗机构启动DRG付费, 其中83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启动模拟运行。

4.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先后参加和开展国家三个批次、广西两批次、省际联盟多个批次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国家药品集采试点扩围采购完成率263.32%,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采购完成率168.81%,加上参加国家和省际联盟开展的冠脉支架、人工晶体、冠脉球囊、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等一系列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全年节省采购金额近30亿元。二是创新建设了具备招标、采购、交易、结算功能一体化的省级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实现了医保部门对招采、交易、支付、结算、供应配送的全链条管理,提高了招标采购的工作效能。此项工作在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得国家医保局主要领导的表扬。

5.医保扶贫方面:在确保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635.3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基础上,实施动态监测,自主建立了全区贫困人口和边缘户就医的医保结算信息监测数据库,对全区贫困人口503万条医疗费用结算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贫困人口因病返贫风险,经验做法被国家医保局在官网刊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和10%;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分别降低50%和提高10%。

6.“村医通”建设方面:2020年全区1.4万余个村卫生室通过“村医通”医保结算1024.7万人次,总费用3.17亿元,医保报销金额1.92亿元。我区“村医通”建设工作被国家推广,作为全国医保信息化工程优秀成果在第三届(2020)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以核心展位展出,工作信息被中办、国办、中央深改委办公室采纳。

7.医保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我区在全国首创异地就医一体化新模式。出台《北钦防就医结算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医疗保障服务区域一体化格局,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点赞、《人民日报》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医保个人账户转移资金先行划拨和定期对账清算机制,全面实现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通办及线上办理;统一“一张清单”(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群众办事指南),实现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推行“三项减法”(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提升经办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实行“同城通办”,让群众在本统筹地区范围内异地通办、就近可办。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召开医保工作省级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次数。2020年,局长主讲两会访谈1期,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2期,有效扩大了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满意度。超额完成召开2次的绩效目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②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省级工作会。2020年,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省级工作会1次,召开《讲政策》系列发布1期。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③医保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覆盖率。2020年,透过法律顾问制度,审核规范性文件5份,覆盖率100%。完成覆盖率100%的绩效目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④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2020年我区新建医保信息系统项目验收合格4项,包括医保基金财务系统剥离建设服务采购、医保异地就医系统维护、广西原医保系统剥离、广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平台运行维护及医疗服务审核项目,共占2020年新建医保信息系统项目的100%。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为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⑤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我区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稳定,2020年完工并正常运行的医保信息系统4项,包括医保基金财务系统剥离建设服务采购、医保异地就医系统维护、广西原医保系统剥离、广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平台运行维护及医疗服务审核项目,共占完工医保信息系统的100%,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⑥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我区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为30分钟。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⑦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我区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为30分钟,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⑧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2020年,我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计举办了14期全区性质的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党风廉政、财务管理、基金监管、医药服务管理、DRG业务、医疗保障政策、经办系统干部素质与能力提升等多方面内容,培训对象覆盖自治区、市、县(区)各级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有效激励了我区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激情,全区医保队伍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医保事业发展干劲充足。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⑨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2020年,我区定点医疗机构2901家,定点零售药店9384家,通过开展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和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等工作,实现了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⑩统筹地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启动DRG付费模拟运行数量。全区83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启动DRG付费模拟运行。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

①医保行政机关法制人员配备覆盖率。自治区医保局(含医保中心)共有32名同志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其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②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较上年提高。2020年,全区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2285家,查处6584家,查处医药机构数量较2019年增加144.3%,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完成较上年提高5%及以上的绩效目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③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较上年提高。2020年度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广西评价总得分93.30分,高于全国平均分,排名全国第12名;其中医保经办体验式评价得分38.50分,排名全国第9名,比2019年全国排名第28名提升19个名次,提升率67.86%。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④医保综合监管能力较上年提高。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我区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2020年,各级医保部门共挽回医疗保障基金8.33亿余元,同比增长185.27%,三项指标进入全国前十,较好完成医保综合监管能力上年提高5%及以上的绩效目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⑤医保宣传能力较上年提高。一是2020年,我局加强对局部门网站、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自有宣传平台建设。目前,我局部门网站自2019年12月底上线以来,发布本局及地市动态新闻300余条、政策及政策解读文件90余部,制作图解4篇;已开设“医保扶贫宣传专栏”、“医保便民指南专栏”;已开通“广西医保”微信服务号和“桂医保”订阅号。二是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医保宣传能力大大提升。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新闻在线》栏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广西日报》、广西云平台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共计宣传报道138篇;在国家医保局网站宣传广西14次。医保宣传能力较上年提高了8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⑥医保标准化水平较上年提高。按照国家局部署要求,广西各统筹地区对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100%进行信息维护和动态调整。自治区医保中心建立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周调度机制,要求2月底前各统筹地区要完成医保系统单位、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师等7项信息业务编码全量维护,及时赋码入库,动态调整,实现国家赋码后同步更新。以及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师等5项信息业务编码与本地编码数据库的映射校验工作。3月底前将由自治区医保中心牵头抽调各市负责同志集中完成医保药品、医保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日间手术病种等6项信息业务编码按照“省对国家”“市对省”“两定对医保”的步骤,实现映射三步走,做到项项有码,条条有数,对应准确,编码全匹配,并根据职责权限做好各项编码的政策标识。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广西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落地目标任务。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2020年广西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89779人次,比2019年增加了75410人次。2020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数78700人,比2019年增加60338人。2020年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数占跨省异地就医人数比重为95.04%,比2019年增长46.19%。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⑧组织、参加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次数。2020年实施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4次。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⑨组织广西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次数。2020年落实、执行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组织开展了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二批)。组织广西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次数为4次。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时效指标

完成15个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从人社系统剥离并独立运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14个统筹区的切换上线,剩余的柳州市计划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切换。此项绩效指标未完成。

(4)成本指标

财政投入。按照国家要求,已分配下达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至各市县,2020年度资金执行数为4760.47万元,实际执行率44.07%,未超出预算。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组织、参加新一轮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用耗材)价格降幅。通过实行国家、自治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126个品种187个品规平均降幅达58.91%,年减少群众用药费用负担22.92亿元;实施国家耗材集采,冠脉支架平均降幅达93%,预计年可减少群众负担3.28亿元。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第三方调查公司的数据,2020年我区医疗保障参保调查群体总体满意率为84.39%。满意率排名前三的城市为防城港市、北海市、来宾市。满意率排名后三的城市为崇左市、桂林市、钦州市。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 2020年度我区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总体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

(二)绩效指标发生以下偏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14个统筹区的切换上线,剩下柳州市未完成信息系统切换。未完成原因:一是受疫情因素影响,系统改造时间被迫推延。二是柳州市原为东软操作系统,现切换为银海操作系统,需改造的接口和数据标准的工作量较大。三是柳州地区待遇政策体系繁杂,新系统需开发更多的应用满足其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新旧系统的接口和数据标准统一。二是派专项工作组到柳州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调研指导。三是按照计划,柳州市于2021年3月底完成信息系统切换上线。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医保局将把广西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作为2020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并按照规定将自评报告和评价结果列为政务公开的内容,在自治区医保局网站上给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未发现问题。

附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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