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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

2021-09-08 18: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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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承担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负责跨省异地就医的管理、全区异地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9月成立,从2020年1月1日起独立运转,无2019年度决算数可比性。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72,921.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921.93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21.9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72,921.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808.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7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72,699.7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医保基金经办方面的开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项目支出;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36.3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3.2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08.72万元,基本支出490.46万元,项目支出72,318.2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402.98万元,支出决算为72,80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4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社保中心部分人员转隶我中心,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相关人员经费预算至我中心;新调入事业编人员,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追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社保中心部分人员转隶自治区医保中心,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相关人员经费预算至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调入事业编人员,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追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93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项目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社保中心部分人员转隶自治区医保中心,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相关人员经费预算至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调入事业编人员,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追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医保中心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0,72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调减了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6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参公人员增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追加了人员经费。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67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暂未达到验收条件,结转下年支付。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方面的开支。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0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人员增人增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方面的开支。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3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社保中心部分人员转隶自治区医保中心,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相关人员经费预算至自治区医保中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6.5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4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参公人员转隶、事业编增人增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和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6.59万元,支出决算为7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5%。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参公人员转隶,事业编增人增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和追加了公务交通补贴、伙食补助等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4%。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参公人员转隶、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人员增人增资,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划转和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活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1,77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25%。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共组织对“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7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等3个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另外,该科目还指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医保中心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区直驻邕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统一列入自治区医保中心预算。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为标准安排的医保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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