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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12-15 17: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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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通知》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广西现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是2015年制定的,规定了除国家定点生产药品、自治区级定点储备采购供应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外,其他药品均在广西药械采购平台采购。2018年11月机构改革,药品招标采购职能划转至新成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药品采购政策未做大的调整。随着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旧的药品挂网政策凸显出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挂网范围窄。部分原研药、参比制剂、新上市的药品受原招标采购入围产品范围限制无法挂网,企业要求挂网的呼声比较大。采购平台上的药品种类少,不能全面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二是同品种同层次药品价格悬殊。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差距大,有些甚至相差几十倍上百倍,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老百姓用药负担重。三是有些药品长期挂网,没有交易记录,僵尸药品不少。四是企业挂网行为不规范,受信用评价制度约束意识不强,平台价格数据欠全面真实精准。自治区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从挂网原则、挂网采购药品范围、分类挂网及价格、挂网平台、公示和价格调整、申报材料、挂网流程、药品暂停挂网、撤销药品挂网、组织实施等十个方面对药品挂网政策进行了完善。一是挂网原则。按照公开公正、按需挂网、质价相宜、诚实守信四项原则开展挂网工作。二是挂网采购药品范围。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所有药品均可申请挂网。三是分类挂网及价格。对国家谈判药品、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广西(含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短缺药品、急特需药品及其他药品,按照不同方式确定挂网及价格。四是挂网平台。逐步实现所有药品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建设的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广西)挂网,促进国家与省级之间药品价格信息的共享。未实现前,一部分药品在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挂网,另外一部分暂按原有渠道在广西药械网挂网。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负责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挂网,并按照医保部门的安排和部署负责承担相关药品的招标、采购、交易、结算工作。自治区医保局根据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及医保支付监控需要,对药品挂网平台、限价政策适时调整。五是公示和价格调整。企业申报价格在挂网前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企业在外省采购出现挂网、交易价低于在我区挂网实际交易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六-七分别是申报材料及挂网流程。对企业及药品信息、价格信息、禁止挂网情形等作出规定。八-九是挂网药品的暂停及撤销挂网。规定出现企业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提供处方回扣等11种情况撤销或暂停挂网。十是组织实施。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机构、药企在挂网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作出规定。

三、《通知》主要特点

《挂网通知》充分体现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主要有五方面特点。

(一)扩大挂网范围,实行全品种挂网。将挂网范围由现在的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等放宽至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所有药品,充分保障老百姓用药需求。
所有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过评药品在广西的挂网企业达到3家的,未过评药品不再挂网;国家和自治区已公布的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按规定挂网并进行监控。

(二)明确挂网价格规则,解决药品挂网价格随意性大问题。提出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和广西(或省际联盟)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及其他同通用名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过评药品)、未过评药品,未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其他所有药品,通过不同方式确定挂网价格。不仅解决了药品挂网价格随意性大而无序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三)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参考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竞价规则中的相关表述,提出了同通用名同剂型同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按不同的办法挂网:

一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下称“国谈药品”)及同品种药品挂网

1.国谈药品协议期内以谈判价格为挂网价格。

2.其他同通用名同剂型(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参照现行差比价规则进行差比,下同)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含视同通过)(以下简称“过评药品”)和生物类似药,以不高于国谈药品谈判价格,且承诺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格挂网。

3.同通用名同剂型未过评药品,以低于前款在广西最低挂网价格,且承诺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格挂网。

二是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下称“国采药品”)及同品种药品挂网

1.国采药品以中选广西价格挂网。

2.其他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该企业省级梯度降价后的价格,且承诺不高于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不含国采中选价)挂网。

3.其他同通用名同剂型未过评药品,以低于前款在广西最低挂网价,且承诺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挂网。

三是广西(或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下称“省采药品”)及同品种药品挂网

1.省采药品以中选广西价格挂网。

2.其他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格,且承诺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不含省采药品中选价)的3倍挂网。

3.同通用名同剂型未过评药品,以低于前款在广西最低挂网价,且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同时承诺不高于省采药品最高中选价格的2倍挂网。

四是短缺药品挂网

国家及广西确定的短缺药品按企业申报价格挂网,并提供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五是急特需药品的挂网

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情况的临床急需、特需药品,医疗机构可先采购使用,后补办网上备案采购手续。

六是其它情形药品挂网及价格

1.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不高于该企业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且承诺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的3倍价格挂网。

2.同通用名同剂型未过评药品以低于前款药品在广西最低挂网价,且承诺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挂网,同时最高价不高于该药品省级最低挂网价的3倍。

3.中成药、生物制品以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格挂网。

(四)加快实现在国家平台挂网。通过挂网平台的整合,逐步实现所有药品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建设的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实现药品价格全国联动及规范管理,有效降低药价,同时改善营商环境。

(五)通过加快改革解决问题。为药品供应保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如因药品价格过高(或过低)无法进行挂网,自治区医保局通过加快推进集中采购改革予以解决。

四、《挂网通知》执行时间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期间国家和自治区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考虑我区药品挂网工作实际,拟采取分段实施的办法,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药组织挂网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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