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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1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精神,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政府工作透明度。2023年在局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945篇,总访问量约195万次;“广西医保”“桂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186篇,总阅读量约947万;“广西医保”抖音号发布视频82条,播放量约899万;群众通过医保业务办理大厅在线查询办理医保服务事项约6660万次。其中,“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获评中央网信办“2023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和自治区部门“十佳”政务新媒体。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持续发布全区医疗保障系统重点工作情况,助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及时向社会发布广西医疗保障系统消息,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在网站公开7篇意见征集稿,并向社会公布群众反馈的意见信息。通过“局长信箱”等政民互动平台,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全年办理“局长信箱”74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7件。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规范化流程办理答复。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7件已按要求办理完毕,1件未到办结时间,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管理制度,全年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梳理出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出台的医疗保障政策文件136件,确保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准确、有效。

(三)建好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完善网站功能化建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业务专题”专栏新增部分医保药品价格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查询通道;完成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推荐、政务地图、领导日历等智慧应用建设,优化升级在线民意征集渠道,无障碍浏览功能由5项增至16项等,多维度提升网站便民度。二是建强新媒体阵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宣传工作导向,将新媒体平台作为促进业务工作和倾听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融入政务服务功能,建成集信息发布、医保服务、民情反馈等功能为一体“医保宣传+”平台,有效提升了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策划的“医保便民指南”系列推文获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数篇原创政策解读获《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原文转载;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医保业务办理大厅在线查询办理医保服务事项约6660万次,做到了医保信息掌上可知,医保服务掌中可及,医保温度掌端可感。重视网评工作,对局“广西医保”抖音号评论进行回复和对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进行收集分析,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有序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引导舆论向正面发展。2023年组织回复评论 1650条,回复率达 76%;制作“医保便民指南”系列专题 160 篇解答群众困惑,有效地引导了医保舆论向正面发展,为新媒体注入“新活力”。

(四)强化监督和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公开内容均经局领导签发,强化处室文责自负责任,加强内容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建立“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工作制度,以内容“零错误”为目标,加强上传内容排查“回头看”工作,做到发现错误及时、整改及时。二是加强智能监测提高排查成效。通过采购智能检索系统开展关键词检索,重点围绕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规范高频词汇清单进行反复检索排查,确保不漏词、不错字。三是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工作。通过“人工+智能”双排查的方式,对政务一体化平台上传内容和局网站栏目更新、专题归档、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实时监测,杜绝出现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内容不实用、有明显页面错漏、链接不通等基本问题,及时掌握运营情况,做出相应工作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由于一些政策本身专业性较强,在政策解读上与通俗易懂仍有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4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提升政策解读内容的可读性、易懂性。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提供权威信息和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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