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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8-20 21: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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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1个单位,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设置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7个内设机构。

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经费尚未独立运转,因此未独立纳入本次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从2019年3月起,经费才独立运转,2019年所有经费指标来源为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政厅等三部门划转和由财政部门追加,因此无年初预算数,只有调整预算数,且无2018年度决算可比性。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513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36.27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6.22万元,全部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05万元,全部为取得的利息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5136.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4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4.13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方面的开支。

2.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3.83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开支。

3.本年卫生健康支出(类)1855.29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的开支。

4.本年住房保障支出(类)27.6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2795.38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6万元,项目支出1914.9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为5136.22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5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10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自治区医保局日常运行管理。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方面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调整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50.23万元,支出决算为50.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调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培训方面的开支。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19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8%。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医药服务管理方面的开支。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调整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调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开支。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4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医保局日常运行管理。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调整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方面的开支。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调整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方面的开支。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调整预算为43.74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4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处于组建初期,人员陆续到位。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调整预算为2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07%。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处于组建初期,人员陆续到位。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赴日本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精细化监管培训。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调整预算为18.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1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处于组建初期,人员陆续到位。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15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07%。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自治区医保局日常运行管理。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调整预算为780.81万元,支出决算为734.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03%。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中工作计划调整,相关经费暂未支出。主要用于DRG付费方式改革历史病案数据整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障宣传、开展医疗保障业务培训等业务活动开支,以及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购置非转隶人员(主要为调入、招考录用人员等)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单位公用的办公设备。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调整预算为60.17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1%。主要用于DRG付费方式改革相关项目的开支,以及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调整预算为351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3.09%。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到信息化建设周期长,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发改委立项等多个环节,款项按项目进度支付等多重原因影响,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形成大规模支出。主要用于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调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采购第三方机构服务时,形成了一定的节约资金。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工审核、巡查服务,以及根据国家医保局的部署,赴外省市开展飞行检查产生的差旅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调整预算为3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18%。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处于组建初期,人员陆续到位。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调整预算为464.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调整预算为3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18.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78%。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处于组建初期,人员陆续到位。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调整预算为1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7%。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自治区医保局日常运行管理。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调整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69%。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处于组建初期,人员陆续到位。全部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支的职工健康体检费、小儿医疗费用统筹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部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调整预算为28.21万元,支出决算为25.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调整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2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9%。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依照分国家(地区)经费标准,据实结算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调整预算为3.74万元,支出决算3.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5%。该项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结算公务用车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调整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14%。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无公函不接待,依照来访人员不同级别开展公务接待,并据实结算。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6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赴日本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精细化监管培训,参训3人次。参加国家医保局组织的赴澳大利亚开展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标准培训,参训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51万元,平均每辆3.5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到广西调研,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区内本系统单位联系工作发生的工作餐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调整预算为111.38万元,支出决算102.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7%,相较调整预算数少开支8.94万元。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自治区医保局日常运行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按政府采购资金统计口径,剔除涉密采购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5.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自评。

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的79.64%,评价方式为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医保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

我局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6.22万元,覆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数的100%,评价方式为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较好完成了医保参保扩面,完善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医疗扶贫,动态调整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态调整和规范医药价格目录,推进和组织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改革,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等职能工作,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自评得分为91 分。

(1)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①涉及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2019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的通知》紧急印发,我局2019年6月制定的原信息化建设计划无法继续执行,需按国家的最新建设指南进行调整,故信息化建设进度有所延后。此外,信息化建设周期长,涉及国家医保局审核方案、发改委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财政投资评审、招标采购等多个环节,款项需按项目进度支付,同时受疫情等多重原因影响,造成了涉及信息化建设的预算执行进度偏低。

②涉及DRG的接口改造和系统对接未完成。我局于2019年8月底启动DRG付费结算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于2019年12月中旬按招标工作程序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于2020年1月起,实施DRG结算信息平台建设,故DRG试点进展模拟运行时间延后。

(2)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自治区医保局将按照信息化项目建设时间安排表,加快推进各环节工作,尽快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

②我区通过建队伍、抓培训、采数据、树标准等举措,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为进入模拟运行打下坚实基础。梧州市已于2020年3月完成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实现DRG基础信息数据上传。2020年6月底,梧州市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模拟运行工作,并将于第四季度选取部分病种由模拟运行转为实际付费。

有关评价情况详见附件表九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切块追加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政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政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政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政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19年使用该科目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转预算指标给自治区医保局。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另外,该科目还指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通讯补贴。

三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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