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2个单位,具体为: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本级,行政单位,设置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7个内设机构。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9328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026.71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033.68万元,增长1.12%,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人员工资、绩效经费,变压电箱及电梯等项目经费。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26.7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33.68万元,增长1.12%,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人员工资、绩效经费,变压电箱及电梯等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7.74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514.64万元,下降94.60%,主要原因是202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阶段款项均已达到支付条件,不需再结转至2023年。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93284.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2116.23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4247.71万元,下降4.41%。减少原因主要是广西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支付款项同比下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6.6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51万元,增长20.65%,增长原因主要是自治区医保中心2021年增加新进人员,2022年初才办好入编手续,因此需要相应追加相关人员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91761.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的开支;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项目支出、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4308.58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广西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合同支付的款项同比下降。
3.住房保障支出(类)117.7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20.37万元,增长20.91%。增长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2021年增加新进人员,2022年初才办好入编手续,因此需要相应追加相关人员经费。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68.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66.74万元,增长190.9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部分信息化项目及医保履职项目按照合同尚未达到付款条件,需结转下年支付。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医保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16.2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247.71万元,下降4.41%。其中:基本支出1769.51万元,增加328.75万元,同比增长22.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的相关经费。项目支出90346.7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576.46万元,下降4.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广西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合同支付的款项同比下降。自治区医保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380.27万元,支出决算为921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部分信息化项目及医保履职项目按照合同尚未达到付款条件,需结转下年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4%,略有结余。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0%。支出决算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为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而产生的增支。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04万元,支出决算为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1%。支出决算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为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产生的增支。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96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预决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项目支出,以及为自治区医保局机关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5%。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医保中心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决算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进人员经费产生的增支。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7720万元,支出决算为67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8.8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2%。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公务员、自治区医保中心参公人员增人增资产生的增支。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88.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的支出808.44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80.24万元),支出决算为75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9%。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局机关运转及医保履职方面的开支。支出决算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工作推进情况,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需要结转到下年支付。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7954.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的支出7863.24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91.37万元),支出决算为74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6%。主要用于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决算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需要结转到下年支付。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10.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的支出924.2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86.12万元),支出决算为87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1%。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等方面的开支。支出决算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需要结转到下年支付。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9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3%。主要用于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方面的开支。支出决算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进人员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进人员经费产生的增支。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42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3%,决算超预算数的原因为局机关及自治区医保中心2022年度有新进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14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6%。支出决算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医保局机关公务员增人增资、自治区医保中心事业人员增人增资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35.49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支出决算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部分公用经费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4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0%该项补助主要是根据目前经费支出政策据实发放。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6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使用因公出国(境)费,仅完成年初预算57.38万元的53.40%,比上年增加7.83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中心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医保局、1个所属单位(自治区医保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4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9.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支出决算未达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的公务用车市场价格浮动原因,费用减少。2022年自治区医保中心新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经办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3.74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1%。支出决算未达到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了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二是目前全局只有一名专职司机,车辆未充分使用。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自治区医保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其中自治区医保局机关2辆,自治区医保中心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78万元,平均每辆0.9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135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6%。支出决算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6人次(被接待对象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到广西调研检查、交流工作的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1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降低9.5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保局办公设施购置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61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1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0.9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73.9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80个(其中:编入部门预算的当年项目71个,转移支付项目7个,预算调减为0项目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9432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等人员医药费专项”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有效保障驻邕单位离休等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项目执行情况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自评的80个项目,剔除2个预算金额调整为0的项目后,78个项目中,6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9.49%;1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2.82%;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6%;4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1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未能按期执行。二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造成自评失分。三是部分项目未按原计划实施或执行延后,造成部分绩效指标未能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了解清楚项目实施前需准备的资料、需完成审批流程,以便尽早推进项目实施;对于涉及采购的项目,加强需求参数设置管理,完善前期论证,确保采购文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二是加强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应用,尽量根据模板设置绩效指标和目标值,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适当性审核,关注绩效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符合客观实际。三是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控,对项目执行与年初计划出现偏差的,及时发现并督促项目实施处室应按计划执行或调整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平台开展了国家集采试点扩围及第三批国家集采续约、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 集中采购、十四省区“三高”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2022年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通过平台签订药品购销合同40.8万份,签订合同金额共计68.82亿元。此外,平台还开展了共计十个批次的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包括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冠脉药物涂层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腔镜吻合器、京津冀“3+14”吻合器类集中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2022年医疗机构、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通过平台签订购销合同3.9万份,合同金额共计13.03亿元。通过与人民银行结算中心、各银行系统进行对接,搭建起依托医保支付的电子结算中心,实现药品耗材货款线上代收代付,目前平台线上结算率已超过99%。线上结算工作开展以来,平台上已有1848家医疗机构签订三方划扣协议, 2022年平台药品线上结算金额为47.96亿元,疫苗线上结算金额为3.0亿元,2022年的药品线上结算额较2021年增长249%。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另外,该科目还指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医保中心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区直驻邕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统一列入自治区医保中心预算。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为标准安排的医保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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