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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2024-12-11 12: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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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上限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需求内容

(一)总体要求

拍摄制作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展示视频或典型案例警示视频,展示近年来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成效,充分展现我区在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推进智能审核和监控等方面所取得的实质性成果。以新颖的创意、生动的画面、精练的文字来展现;撷取最具有代表性的事物或场景,突出展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亮点,同时体现开展基金监管工作的全面性。

(二)技术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视频制作,最终成片须经我局确认并验收合格;

2.视频数量、时长:拍摄制作2-3条医保基金监管视频,累计时长不少于9分钟;

3.视频分辨率: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4.视频格式:提供MP4、MOV、AVI等主流视频格式,便于在不同平台上播放;

5.音效质量:确保音效清晰、无杂音,与画面内容相协调;

6.其他要求:需制作视频脚本(脚本撰写、分镜头设计等);有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需提供所有拍摄的源视频素材;作品须为原创,且有完整版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及固定办公场所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单位简介、已承接过的项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具备的专业能力、团队介绍(须盖公章);

(二)关于医保基金监管活动方案、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 月16日(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8:00);

(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自治区医保局1号楼609室;

(三)请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式四份(相关材料按照上述材料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只接受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视为无效。

七、评选方式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鸿德,联系电话:0771-5727675、13667736833;

监督及投诉:0771-57276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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