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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政策性增(减)支基金监管信息技术分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03 17: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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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5年医保政策性增(减)支基金监管信息技术分析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保政策性增(减)支基金监管信息技术分析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208,000.00元(上限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需求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

分析近两年出台的医保政策对医保基金收支的影响,重点关注政策在各设区市、县(市、区)的实施情况,通过对全区医保信息数据进行采集、清洗、校验、统计、关联建模,使用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风险矩阵等方法,监测政策调整对基金运行的影响,分析政策性相关影响因素,跟踪影响因子的变化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结论,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根据政策调整实施情况,针对两定机构基金使用情况,对业财数据展开分析,重点监测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等关键指标,做好基金风险预警和评估。

(二)服务团队要求

1.提供数据处理方案,具体包括:运用数据标准化数据库,包括搭建简单模型、搭建完全模型、展示标准化结果;关联映射数据编码并传送目标数据,包括建立表项目、数据映射;标准化处理映射数据,包括标准化统一数据格式、映射项目管理;质控和校验数据,包括采集过程管理、质量分析管理、数据质量管理。

2.提供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包括:业务应急预案及解决措施;技术应急预案及解决措施;数据安全预案及解决措施;后续服务保证措施。

3.具备统计分析技术、可视化技术,如基金流向图、象限图、雷达图等,直观呈现医保基金分析结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拥有医保大数据分析处理软件类、数据标准化管理系统类、数据编码映射系统类、医保基金运行数据分析平台类、异地就医数据分析平台类著作权,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承诺保证一支2人及以上相对稳定的驻点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至少有1名计算机专业驻点人员,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掌握医保经办业务、医保基金财务制度等相关知识,具有2年以上的医保基金数据分析工作经验。

6.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数据安全、保密工作纪律等要求。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截图);

(四)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能提供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安全设计方案,支持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准化、数据分析等服务,有足够的服务时间与人员配备;

(五)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单位基本介绍情况。包括本单位简介、已承接过的项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具备的专业能力、团队介绍等(须盖公章);

(六)关于医保政策性增(减)支基金监管信息技术分析服务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提交材料时须按顺序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材料,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均须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合法公章,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材料的,我单位有权将予以拒收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项目名称有误的、未按照报价单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文件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成交规则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九、项目竞标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材料获取和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一)获取采购需求和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

2025年3月4日至 2025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至下午15:00--18:00。

(二)获取采购需求和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306室。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

1.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或现场提交,现场提交材料的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邮寄提交材料的以邮戳盖章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2.响应文件一式十份,每份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以不透明信封袋密封。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斯,韦宇

联系电话:0771-5727653,0771-5303326  

监督及投诉电话:0771-5727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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