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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13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30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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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413号提案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4〕137号

庞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社会力量”多方协作模式对重特大疾病患病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政府+社会力量”多方协作模式对重特大疾病患病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困难群众民生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重要探索,是推进共同富裕、推进我区医保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同时,建立“政府+社会力量”多方协作模式对重特大疾病患病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也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久久为功。自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有效推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提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计划

印发出台《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完善重特大疾病患病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多方协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09号),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具体工作需求分为5个工作小组,对涉及政策出台的综合统筹、基金保障、医疗救治、信息数据和宣传等工作夯实了组织保障,并针对提案建议的规范诊疗行为、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精准救治等6项细化内容逐层分解,逐项研究解决问题难点堵点的措施,并明确了年内按步骤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的分阶段计划,确保各项计划平稳有序推进。

二、推动一批政策措施出台

针对患病群体医疗费用负担重、看不起病问题,完善门诊药品保障机制,将72个适用于门诊治疗的高价、罕见病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单列统筹支付,方便群众用药,减少住院、预约病床等就医产生的负担。聚焦整治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群众就医用药负担重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目前共有782种药品和79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品种在我区落地,分别较3月31日增加了274种和27类,增幅达到53.9%和51.9%,平均降价达50%,2024年预计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达200亿元。

三、明确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的方向

围绕6项具体建议开展了系列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的方向。关于规范统一诊疗行为,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定期将自费费用占比在10%以上的困难群众名单推送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以监测数据为切入点,重点监控辖区内数据异常、出现自费费用占比较高情况频次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视情开展约谈。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针对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在各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费用中,原则上使用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应占医疗总费用90%以上,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重点做好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控制工作,持续控制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自费费用占比。关于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精准救治,依托现有的重点学科、优势病种专家人才队伍,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医疗救助帮扶小组建设机制,对特定病种的困难群众开展评估,引导困难群众有序就医。关于提升属地医疗康复水平,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广西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康复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逐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积极指导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方式,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平台,大力推进康复医疗信息化建设,发挥优质康复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关于优化医疗救助政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救助需求,对全区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结算费用信息开展了数据分析,深入分析查找困难群众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原因和具体病种,研究通过特定病种切入的方式,完善特定病种相应救助政策,提高救助精准度。关于协商调整“惠民保”重点倾斜政策,针对困难群众目录外费用负担仍较重问题,积极研究优化商业保险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2024年,全区各市已上线的“惠民保”普遍对困难群众有待遇倾斜,有效发挥了补充减负作用。关于设立医疗救助慈善基金池,协同广西慈善总会筹备设立医疗救助慈善基金池,首批针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患者中预后良好、费用负担重、相关病种在区内有治的开展救助,逐步完善慈善救助长效机制,鼓励相关企业持续支持资金投入,用于帮助减轻重特大疾病患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对相关工作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黄孟欣,联系电话:0771—572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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