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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57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31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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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257号提案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4〕138号

曾作琴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招采平台操作流程的建议

我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业务于2023年6月、10月分别从广西药械采购平台和广西药品集采平台整合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系统各项功能及操作流程一直根据各使用主体的需求持续进行调整完善。对多平台报量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招采子系统的设置进一步升级完善,实现同一平台接入各省报量系统功能。另我们也会向国家相关部门积极提出建议,调整功能设置,通过国家系统实现统一登录,便于医疗机构使用招采子系统直接进入集采报量流程。

二、关于加强操作培训的建议

招采子系统上线以来,自治区医保局通过开展全区医保部门培训、全区医疗机构线上视频培训、发布子系统操作指南等方式开展培训。您提出的在培训中增加配套政策的讲解、现场演示平台的操作使用的建议对我们的培训内容计划工作非常有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培训力度并丰富培训内容,通过开展分片区现场培训、将招采子系统各版块操作流程分解录制视频下发、将各地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答疑及组织现场操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集采人员系统操作的熟练度。

三、关于完善采购政策的建议

按我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规定,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耗材应通过网上应采尽采,医疗机构可与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在相关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基础上在招采子系统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仅限议价的医疗机构、企业知晓,实际交易价格不对外公布、不作为调整企业挂网价格的参照依据。今年一季度以来,我区按照国家价格治理的统一部署,已完成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四同”药品价格治理2800余种,平均降幅达21.33%,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到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不同包装、不同规格之间价格协同以及药店价格治理工作,及时纠正企业虚高定价、异常涨价等行为,保障群众享受质优价宜的医药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医保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承办人:龙以欣,联系电话:0771—572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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